今年幫小朋友報了課後美語安親班(該校也有幼兒園),
報名前(合約也有提)說是下午6:30前要接,
招生DM也寫服務時間到6:30
不然30分鐘要收超時保育費100元,
現在開學第二天,連絡本上貼了張字條,
說本學期起,超時保育政策調整,
幼兒園/中小學部超時保育的時間認定,
提早到6:15…超過就要加收超時保育費。
想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收費標準可以說調就調?
如果是報名前或學費繳(基本上上學年學費已繳完)完前說清楚,
我可以決定要不要報,那我沒意見,
可是都繳完費/簽完約,開學了,
才來張字條說調整就調整,
還真的覺得有點扯?還是我太少見多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