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工作在今年7月底結束
目前懷二寶14周,預產期3月,
本想趁比較有空閒的時候去辦理失業補助,
但看到好像撫養一個小孩會多10%,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經驗的?
1.因為大寶戶籍和我不同,這樣會影響10%的申請嗎?
2.配偶的薪水會影響撫養小孩10%嗎?(最近爬文只看到有一個人說有影響)
3.主要想請問若是你們,會趁現在比較有空閒時去辦理失業補助,
還是會為了撫養第二胎多10%而等到小孩出生再去辦理失業補助?(可能差四~六千元左右)
但那時候勢必得背著小幼娃去就業中心辦理,有點距離覺得好像也不是那麼妥當。
(無後援)
先謝謝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