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1新制度 送托準公共化補助 6000/胎 或未送托的育兒津貼 2500/胎
是限制所得稅率20%以下才可以請領
九月底前要完成申請
今天詢問相關的行政人員 稅率是參考前年105年的所得稅 也就是去年報稅的稅率
今年五月申報的稅率則不列入審查
我的情況是今年之前只有大寶時候 家庭所得不符合托育補助申請資格
今年五月報稅 家庭所得稅率則是符合申請資格
今年五月也生了第二胎
今天去電詢問 得到的答覆是第一階段會先被通知不符合領取資格
但是可以再做申覆的程序
要去國稅局申請今年稅率核定通知書(?)
再去申復
我的疑問是 申覆內容是完全可以接受以今年五月報稅的稅率來請領補助嗎
因為今天聽承辦人員說 申請要跑一次
申覆又要再跑一次 而且時間可能落在11月底或年底
個人覺得對於要上班還得請假跑申請相當麻煩
還不確定是否真的可以申覆成功
不知到為何不是直接用今年稅率來判斷?
希望能有人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