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跟先生工作一南一北,
兩人工作地暫時仍無法變更,
因小朋友出生後沒人可以幫忙帶,
工作一段時間覺得倦怠,身體也還沒恢復,
所以產後就直接請育嬰留停至今年年中(到時小朋友2Y4M),
目前想到要復職就覺得很焦慮。
娘家人在我復職後可幫忙帶,但在中部,會變成假日爸媽,
而且小朋友要先適應給阿公阿嬤帶,之後再重新適應爸媽自己帶。
我和先生在工作城市都算無後援,
先生工作時間較早,7:30或甚至7:20就要進辦公室,
但幼稚園好像沒這麼早收小孩,
不然變成要帶小孩先進辦公室處理一些事情,再送小孩上學。
我的部分,因為自己比較常生病,復職後也需要一段時間重新適應工作,
考量全職媽媽突然變成假日媽媽好像會很難適應,
有收幼幼班的幼稚園有限,且幼稚園初期常常生病,
也許爸媽反而更需要請假,南北奔波?
想送保母減少小朋友生病機會,等到三歲再上幼稚園,
但願意收2歲多小孩的保母好像可遇不可求。
為了復職後小朋友的安置問題想破頭,
目前在經濟方面勉強可支應,因為買不起房子,所以沒有房貸壓力,
在想最佳解決方案是否是直接延長留停到三足歲,
等我復職前送小朋友去幼稚園適應,小朋友就跟我住,
只是在想3歲的小朋友一般是否聽得懂人話了,有沒有辦法完全自己兼顧工作和照顧?
也想看看是否還有更合適的解決方案,感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