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這新聞真的很難過,
小弟我是台南人,兒子一樣是前年七月出生的。
平常我跟老婆,奶奶都很疼小孩,稍微有點生病,受傷就要呼呼半天。看到小孩這麼可愛,
還能下手真的是很沒人性。
現在很多年輕的單親媽媽,老公是渣男,不是真的想帶小孩,小孩可能雙方都不要,到最後
只好法院判給誰照顧就誰負責。
有外公外婆,爺爺奶奶能丟的,就會丟給他們隔代教養。沒有的,又覺得小孩是負擔,照顧
的不情不願,就容易有虐童虐嬰的情況。
文中夫妻的真實情況,外人不知道也很無法評論。
但是看到爸爸在臉書發文,說什麼自己沒照顧好,下輩子再作父女之類的屁話。我只覺得虛
偽,無恥,事情發生才在討拍,想要推卸責任。就事論事,你這個爸爸根本失責,什麼叫作
沒有監護權,沒辦法照顧女兒。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1.當時離婚時,你有沒有盡全力爭取監護權?
文中媽媽只有十八歲,沒有工作,想必名下也沒有財產。你這個爸爸如果有更好的條件,難
道法官不會把小孩判給你?
2.離婚後,你有沒有行使探視權?
從九月離婚到被打死,四個月間你有去照顧女兒,見過她,幫她洗澡嗎?
小女孩不是第一次被打就死,所有的徵兆都是長期累積,如果你這個離婚的爸爸有關心她,
一定可以來得及發現,帶她去就醫,通報虐童換你照顧。
事前什麼都沒做,發生憾事才發臉書,這樣的作為跟我們的政府有什麼兩樣?
今天女童是給判給媽媽照顧發生憾事,如果當初是判給這個爸爸,有沒有可能就換成爸爸跟
同居女友虐死,然後換成女童媽媽發臉書說要下輩子作母女呢?
唉,希望這個小天使下次投胎可以遇到真正愛她的父母,也希望政府可以正視此類問題。我
相信只要是當父母的,看到這種新聞都會很難過跟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