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一歲時請了認識的鄰居當保母
但由於她沒有保母執照
但有照顧別人小孩的經驗
而且陪伴小孩讓我很安心
談到府就時薪開170,一天5小時,一到五
一個月給大約1萬7左右
(保母早上還有早餐店工作
不用做副食品
朋友聽到我給保母的時薪都嚇到
覺得我給太高
他們在宅保母10小時,一個月給1萬7,也是休六日
怎麼差這麼多,而且他們保母還有做副食品,也有證照
我真的開太高嗎?還是到府在宅就是差這麼多
而且顧兩個月左右,我們保母每天都來接小孩到她們家照顧,這樣還叫到府嗎…
請求各位父母協助我解析。
因為過年後保母要辭去早餐店,我想請她看一天10小時孩子,但又負擔不起一天1700的支出,想和他談在宅17000一個月,不知有何方法。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