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太從月子中心出關後,到小兒要送托嬰中心仍有四週的空檔
和我討論過後,決定這四週的前兩週先請月嫂來白天支援緩衝
原議兩週的合約,在三月八號就提前終止
我條列出幾個很不對的點:
1.不會煮食.
原本的合約就寫好不需要她煮食,第一天中午到的時候我太太在煮水餃
她自告奮勇說她煮就好,第一天煮出來全部破掉.第二天又煮,全部沒熟
2.上班睡覺/滑手機
第一天的下午就在沙發上和嬰兒床旁邊各睡了30min(後來看影像)
她立約時有提到可能偶而會看一下手機,
但第一天第二天下午在我太太睡覺時,各滑2x分鐘看了好一陣子
3.照顧小孩的部分(這我不能忍)
-自己作主嬰兒奶量:第一天要她餵13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