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原po
謝謝大家的意見
今天打電話回公司詢問
公司是說 如果不復職要直接留職停薪
並需重新申請。
就是新的留職停薪的原因是因為胎兒不穩
但能不能請的準假,就是上面主管的事情
如果上面不準假 就只能離職了...
只是有點無奈,我也是萬般不得已
(我超想回去上班呀!)
有想過去申訴,但如果是申訴
未來對我要再找新工作是必有影響(業界都很小)
這種情況的苦,也只能默默忍耐了
一切希望肚子裡的寶寶可以穩穩的抓住媽媽~
內心突然覺得
台灣的企業對於媽媽和孕婦真的不是很友善...
當然全職媽媽也很偉大!
敬我們這些媽媽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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