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沒想到我會回文
先說我不是假日父母 也不是假日父母的小孩
若覺得我因此沒有資格評論 我很抱歉 佔用版面
我想簡單從我知道的理論研究和心理學實務來討論
拋磚引玉 也希望得知更新一點的研究
這裡臥虎藏龍我已經做好被鞭的準備(抖)
首先是我的結論
1. 何時接回小孩好?
在有把握確認小孩跟著你安全無虞衣食保暖等等基本需求,愈快愈好
2. 版上有另一個類似議題:增加次數是否有幫助(=增加親密度?...暫時這樣定義吧)
若增加質量應可以預期有幫助
進入論述
我以「依附關係品質」來科學化定義「親不親」這個議題
我主要知道的研究是1970-80年代以色列的Kibbutz infants 研究 (Wiki上面有資料)
簡言之這是一種猶太生活方式
嬰兒出生後集中在一個撫育的機構由專人照顧
父母回去原本工作崗位 不負責照顧嬰兒
只在一天的下午與嬰兒相處幾個小時
晚上就離開 不會一起吃飯睡覺
大致結果是Kibbutz嬰兒仍會與父母建立attachment
但確實有一些報導/自白 說長大會有心理社會議題
抱歉我找不到更像假日父母的研究samples
其他如從小被收養的研究是有一些其他的變項使得小孩不得不交給非父母照顧,例如來自貧窮/危急/吸毒的家庭
實在不能把小孩的狀況單一歸咎到不是給父母顧
研究attachment依附關係者如Bowlby
強調早期依附關係建立的重要 關鍵期是0-5歲
(以現在的觀點這個期間好長啊媽媽的職涯已死)
它也提醒10個月大的嬰兒已經跟這個世界建立很多關係/連結了,與身心健康攸關的嬰兒-主要照顧者之依附關係又怎麼會少呢?
然後,研究者強調responsiveness是依附關係品質的關鍵。就我的理解,就是照顧者有沒有即時適切溫暖回應嬰兒的需求。
請注意我沒有講「正確的回應」喔,沒有什麼對錯好講的,各種情境無法逐一評論。
即使總是物理性地陪伴在嬰兒身邊,但心思根本不在上面,這個品質也不會太好吧。
補充說明第1個結論,還是要確認父母的狀態在可滿足基本需求的狀況下再接回小孩
嚴重的心理疾患/三餐不濟/安全疑慮/虐嬰風險等
在我看來都不適合當主要照顧者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個討論串使我映照出一個自己的議題,因為以我的狀況題目應該是:
育嬰假博士生何時回到研究室好?
兼差心理師何時可以回去做全職?
一樣是取捨問題,必定是覺得暫時犧牲學業事業可以接受才決定這麼做。
所以我承認我這幾年在學術和專業上完全不能打/很遲緩
指導老師若罵我是智障我也會同意的
(你看我引用的研究多麼老派)
然而我知道犧牲的滋味
所以我尊重任何苦思良久的犧牲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