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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今天,兒子在我的胸懷中邊睡邊微笑著
今天是母親節,只能看著他的照片流淚
曾經身為人母的我有卑微的心願
#祈求所有台灣人民
請多多關心這個社會
生小孩前,對於虐嬰相關事件沒有太多感觸。
生小孩後,這類的新聞我選擇性地跳過,因為太難過了。
心底的深處更是覺得這都是單一個案,不會發生在我的身上,但偏偏就是發生了
不論原因為何,我想我必須要為我曾經的冷漠負責。
#祈求台灣政府
請讓為了經濟奔波的父母們,能免於擔心受怕。
孩子不應該遭受到任何不當的對待。
5/10剛三讀通過的兒虐加重刑責修法姑且不論是否有效果,
刑法只是結果發生後的法律手段,事前的預防以及改善更為重要,
政府不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兒童不當對待不是僅發生在兩歲以下 ( 主管機關 #衛福部),
兩歲以上的教育機構也屢屢傳出各種違法情事,
主管機關 #教育部 是否也應該聯合衛福部一起找到根本原因並且改善?
兒少法3/29三讀通過新版,但是為何沒有任何一個條款處置負責人?
為何只有保姆(最多機構)受罰?
為何兒少法中托育機構的違法事項無法讓一般民眾查詢? 請問政府在替誰蓋遮羞布?
以上週新竹「玉兒托嬰中心」超收的案例來說,
此機構共超收39位兒童,一位保姆要照顧八位嬰兒。
一位月收費2萬元,不算合法收托的部分,#光是不法超收一個月收入78萬,
#一年900萬。#新竹市社會處對此機構裁罰僅共計39萬。
但此機構2013年網路上就有文章指出習慣性惡意超收。
新竹市社會處的處罰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當然不符合。但兒少法就是輕輕放下。
為何新版兒少法處置上限僅有對於機構本體而且上限只有60萬?
為何負責人不用負責?
是否代表就算因輿論被迫關閉了,負責人甚至人頭都不用找就可以重新開業,
請問這樣對嗎?
超收的孩子代表他們可能沒有保險。萬一出事了,請問誰要負責?
是默許此行為的新竹市社會處、主管機關衛福部、
還是努力賺錢讓小孩送到以為很好的托育機構的家長?
試問政府,若是如此輕輕放下是否等同間接鼓勵業者持續違法?
#請問勞動部,保姆的勞動條件是否必須改善? 薪水是否過低?
11個小時的工時是否過長? 法定一位保姆照護五位小孩是否遠遠超過身心負荷?
是否除了照護小孩外雇主要求太多行政事項?
若是保姆的勞動條件如此嚴苛,如何期待每位保姆有愛心跟耐心照顧我們的小孩?
相信有更多的托育業者仍然記得他們的初衷,
這些保有初心的業者政府是否該大力鼓勵並且提供更多資源?
#請問行政院,除了提出「少子化是國安危機」口號以外,能為我們的孩子做得更多嗎?
※ 引述《avenc (勇協)》之銘言:
: http://bit.ly/2Hbtjwe
: 讀者爆料7件不當對待案件如下:
: 個案A,廖老師悶住幼兒約19分鐘後,又過約49分鐘無人理會,直到廚工發現。並且死亡。
: 個案B,蘇老師用手壓孩子後頸推進嬰兒床下,關5分鐘後再拉他左腳出來,並再餵食時將小孩雙手綁住。幼兒不會坐向前撞到頭13分鐘無人理會,直到幼兒睡著。
: 個案C,蘇老師將幼兒推進嬰兒床下睡,直到孩子自己爬出,期間無任何老師查看。蘇老師還用腳推孩子。
: 個案D,蘇老師單手拉幼兒手臂拖行,蘇老師將防踢踢被蓋住孩子頭部,並用手腳固定不讓其扭動。廖老師用毛巾把幼兒頭部蓋住壓住入睡,幼兒腳不斷掙扎,蘇老師明顯知悉;蘇老師打幼兒的頭,幼兒疑似哭泣。蘇老師用力將幼幼兒頭壓下並趴在幼兒身上壓制,幼兒邊哭邊爬,蘇老師用力將幼兒往後推,幼兒大哭。
: 個案E:翁老師粗魯將幼兒放到軟墊上,粗暴將另一幼兒頭壓到地上。
: 個案F:幼兒趴著,翁老師壓制幼兒入睡30秒,幼兒不斷掙扎。翁老師粗魯將幼兒放在軟墊上,粗暴推另一幼兒頭到地上。因幼兒不睡,黃老師一直按下幼兒頭約18次,最後幾次很大力,徐主任在旁目睹。
: 個案G:孩子還在軟墊上,徐主任直接將軟墊拉走,導致孩子滾落地面。(郭美瑜/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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