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結婚10年多,
兩個孩子兩歲和七歲,
先生工作在木柵(不能換工作)
我則是一直在換工作、目前在大安區上班
婚後搬過三次家,
都是住在新店,
前兩個住處都是婆婆的房子,
雖然不用扛房貸,
但是沒有自由也沒有隱私,
當時很想搬走又猶豫不知道要租屋還是買屋,
因為覺得租屋就是每個月花出去拿不回來的租金支出,
但買屋是購置資產,
對我來說意義不同。
那時候正處在第二胎生不出來的囧境,
剛好有朋友介紹房子,
雖然兩房的屋子不算大,
但覺得一家三口居住也還可以,
就咬牙買了。
結果在交屋前,
我發現二寶來報到了......
(是個愛住新家的孩子啊)
我們是在我坐完月子一個月以後就搬到新家了,
一邊坐月子一邊顧新生兒還要搬家,
真的累到崩潰,
但擁有自己的空間真的很棒,
不用再擔心找不到東西、或是隨時會有人開門進來......
生活品質的部分我覺得真的因人而異,
有的人覺得生活品質就是要出國旅遊或是隨心所欲消費,
有的人覺得生活品質是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不用擔心老了租不到房子或是被房東逼迫搬家
。
我覺得我們現在又扛房貸又養兩個孩子,
生活品質確實和以前不同,
但不是哪一種生活品質比較好,
而是我們選擇了、也很滿意現在的生活品質。
錢沒有消失,
只是以不同的型態留在我們身邊,
以前把錢花在服飾化妝保養,
現在把錢花在孩子和房子,
而房子以後還能再留給孩子,
覺得很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