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若產假未用完的後續辦法

作者: tjsps1124 (sawi)   2019-08-22 20:38:34
想問一下有關產假未用完的話該怎麼處理呢?
事情是這樣的,我預產期是11/11,因最早可以請產假的日期是10/11,由於我有許多累積
的特休,所以可以從9/16就開始使用特休到10/11接續著直接請產假,我原本預計是產假
休到11/30,12/1開始接續著請育嬰假。
但今天人事說這樣我產假只用到51天,還有5天未用完,還說育嬰假也可以從12/16在開始
請,上網查不管是12/1開始還是12/16開始其實政府都是會給予一個月的六成薪,但這樣
變成我若把產假完全用完,那12/6-12/15會有空窗期。
人事也是一問三不知,要我自己研究= = 所以上來問一下大家是否有類似的經驗。
想請問大家的是:
1.產假一定要用完嗎?沒用完的我自願放棄可以嗎?
2.若真的一定要用完,那12/6-12/15的空窗期我還要回去上班嗎?
3.萬一產假沒用完,政府會去查,因產假沒使用完所以不核可育嬰假嗎?
謝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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