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ydi (深呼吸~吐氣深呼吸 ̄Q ̄)
2019-09-06 17:23:01寶寶目前九個月大,產假結束就送托到這間托嬰中心
可以觀察出來寶寶在這間托嬰中心過得很開心
生病的頻率也不算太頻繁
但上周卻突然收到通知
學校因為主動幫寶寶投保學生平安意外險,政府學生團保讓家長自由投保
導致台中市社會局稽查認為違反兒少法規定,
而被取消準公共的資格,
因此以後一個月的費用將多出六千多元
(原本可領中央6000+市政府2800元,被終止合約只能領2500元)
不知道各位媽媽們遇到這種情形,
會選擇幫寶寶換學校或保母,
還是繼續留在原本學校呢?
身為忙碌的職業婦女,
平時要上班,下班要照顧寶寶
要重新尋找適合的托嬰或保母,
真的很不容易,
但一個月多出六千的費用,對於荷包又是沉重負擔,
雖然可以理解社會局認真為家長把關的用心,
但對於學校行政疏失而懲處如此嚴重,
與其說處罰學校,
更覺得是處罰家長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