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因為今年五月二寶即將到來,當初大寶的月嫂阿姨檔期又滿了
(還被念說太晚跟他講.....Orz)
這兩三個月一直在尋找其他適合的月嫂
最近找到一位正在國外服務的阿姨
上禮拜太太跟他Line面談後(我在上班,沒參與到)
覺得感覺還不錯,就請他傳了合約過來
只是覺得合約有一些項目,想請教版友們的看法
1. 負擔月嫂人身保險(1000萬意外+100萬醫療)
2. 提供當地高鐵到服務地點來回接送
3. 訂金總費用25%,到府服務後第二日收取總費用50%,
服務到一半時間時收取總費用50%,此時訂金得直接抵扣
關於第三點,我們自己理解是第三次收費時才能抵扣之前付的訂金
也就是 25% + 50% + (50-25)% 這樣的方式付款
然後在第二周結束時候(我們預計月子4周)結清整個服務款項
這三點是我跟老婆比較有疑慮的,其他例如午休要求三小時之類的
我們覺得無所謂,畢竟照顧小孩很累,阿姨精神不好,大家都不安心
而且有大寶的經驗,基本上短時間接手沒啥問題
大寶時候的月嫂,給我們的體驗太好了
我個人的條件是只需要照顧好太太跟寶寶 (這次還有大寶)
其他都是以我太太需求為主去談,甚至三餐不算我都沒差
但之前的阿姨反而是配合我下班時間準備晚餐(回到家都八點了吧)
很多地方都讓我們覺得,大寶的阿姨把我跟太太當女兒兒子,大寶就是他的孫子一樣
導致現在我們覺得焦慮又猶豫不決
看到合約的項目覺得怕怕的,又擔心是我們自己心態不對...Orz
所以想看看版友們對於這三點的看法如何
感謝各為了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