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本來還在擔心公司給不給請...
結果因為真的身體受不了加上公司施壓
忍受不了加上老公支持離職結束
我就提前結束離開了
公司基於先前就有答應要給的產假
跟合法安胎假(對...原本連給都不給)
還有產檢假還是都有算給我
所以目前是養胎中,沒工作狀態
以上是簡單帶過
我想問的是
有爸爸媽媽一方沒工作另一方還是有請育嬰留停成功的嗎?
因為雖然有條文規定要有正當理由
但是也沒有很明確規定正當理由有哪些
1. 照顧產婦1-2個月(當月嫂的意思)
2. 照顧大寶和二寶?可是大寶有送幼稚園...
還有是公司判斷還是給勞基法判斷?
有點自由心正這樣
主要是因為老公身體因為也被公司操的快不成形了
(幾乎可以天天加班到晚上10點...)
所以主要是想要休息一陣子再繼續工作
不曉得有沒有爸爸媽媽有沒有相關經驗
因為實在忍心不了老公一直操下去
(沒有打算要離職,只是休息)
by the way
沒想到第二胎跟第一胎差很多
第一胎健步如飛 完全看不出來要生了
第二胎中期後肚子以下完全不受控
加上公司壓力爆表還有被處處針對
還要一個人晚上顧皮到爆炸的大寶
(所以假日馬上丟給她老公好好休息)
整個孕中期非常的不好
不好到同事都覺得我天天臉色都極蒼白
只能說好的職場就算要資遣你
也是什麼都直接給而不是暗的來(咦?
謝謝各位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