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篇僅有台灣豬未來是否含萊克多巴胺的新增資訊。已同步修進原文。
如果是擔心如何避免吃到含萊克多巴胺美豬和擔心吃到30個月齡以上美牛的版友
請不要放鬆關心力道。
9月1號新增部分
感謝版友來信說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的飼料也是違法的。
我之前打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飼料是合法的可能有誤,以下附上我當時這麼說的原因: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96291
https://i.imgur.com/GjmezEd.jpg
如上圖
黃金城對於進口萊克多巴胺藥劑的回答是:農委會也不會發藥證、萊劑不得輸入
但是對於是否會有含萊劑豬飼料進入台灣時的回答是:
用進口飼料成本太高,對業者來說划不來。
↑並沒有像是藥劑部分一樣回答不得輸入
歷年農委會關於瘦肉精的管制方式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98701670.A.274.html
95年版:封殺Beta受體素
101年版:除牛隻以外,禁止使用Beta受體素
109年(預告)版:除牛隻及豬隻可以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以外,
禁止使用任何的Beta受體素
這篇八卦文提出了也許我們這些年吃的台灣牛也含有瘦肉精的疑慮。
因此我今天打電話到農委會對方說法整理如下:
Q:現在如果台灣豬肉驗出萊克多巴胺怎麼罰?
用動物藥品管理法第 40-1 條之一罰
禽畜或水產養殖業者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
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三十二條之三第一項規定,將該項第一款至第四款所定藥品或
製劑使用於動物或動物飼料中。
第 32-3 條
禽畜、水產養殖業者及飼料製造業者,不得將下列製劑或藥品,使用於動
物或動物飼料中:
一、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或第四款所定動物用偽藥。
二、動物用禁藥。
三、前二款以外,來歷不明之動物用藥品製劑。
四、人用藥品製劑。
對方的說法是在國內合成的萊克多巴胺是偽藥,進口的萊克多巴胺是禁藥,都用這條罰。
目前我看到的疑慮是,偽藥的定義很明確,但是禁藥部分當這條行政命令實施後
,農委會宣稱進口萊克多巴胺是禁藥是否會有法律爭議?
我不是讀法律的,希望能有法律相關的版友分享看法。
Q:2012年修法後是否有發過Beta受體素藥證?
對方說法:沒有
Q:那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的牛飼料呢?
對方說法:那在海關就會擋下來了
↑這部分對方沒有給我確定的法條依據
目前我對於法條文字攻防仍然是有疑慮的,但是因為他們整個負責這件事情的部門都為了
這件事而要趕去開會,只能被匆匆掛掉電話。
往好處想,也許今天他們開會能將法條修改的更完善...
我很贊成有些版友的說法,這其實是系統性的問題,但現狀就是系統問題不是短期可以改善
像這篇是贊成開放的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598723843.A.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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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開放不是不行阿 但是政府態度我完全無法認同
開放之後 相對的配套
合格藥品業者登記 買者登記制度 藥劑流向追蹤 藥劑剩餘/廢棄物追蹤
安全使用教育訓練
這些都不打算做了嗎???
現在你開放了 又不發登記 是要全面地下化的意思了?????????????????
我個人希望 相關人員 如 農委會副主委 黃金城
可否向人民解釋?
1.國內瘦肉精在安全許可範圍內有沒有罰則(不要瞎提地方自治法)
2.國內沒有發藥證,是否代表國內沒有任何的"安全施用辦法",
能讓農民安心的使用相關藥品。
3.呈2.沒有安全施用辦法,那檢驗/抽驗辦法標準是啥?
4.所以不發藥證是不是支持施藥地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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