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含萊劑豬肉開放議題炒得沸沸揚揚,原本對這議題也抱持著開放的態度,畢竟萊劑豬
肉這議題早就被美方關切很多次。但做為a一個雙寶媽,越查資料卻越覺得就這樣開放好
嗎?
首先,政府告訴你的:「每天要吃33片排骨,要吃到5到10年才會超標」
政府沒告訴你的:「風險評估僅針對心血管系統,且若參考美國FQPA法案精神,保障孩童
健康,則10公斤小孩吃1片排骨、60公斤產婦吃1碗腰子就超標」
政府宣稱不超標的標準(每日可接受攝入劑量, ADI)算法白話是:
猴子每天每公斤最多只能吃125微克的萊克多巴胺,不然心血管系統就會開始有中毒反應
。考量猴子跟人不一樣,所以先除以10;每個人體質、年齡也不一樣,再除以10。因此,
規定人類的可接受計量是猴子能吃的1/100(安全係數100),1微克/公斤體重/天。
另外,根據8個有心臟病的人體試驗結果,同樣除以個體安全係數10,ADI為1.4微克/公斤
體重/天。因此,衛福部認為,台灣的ADI設為1微克/公斤體重是相當合理的。
然而這樣的算法,其實只針對心血管系統的風險做研究,而且ADI不論年紀一體適用。更
沒有考慮產後婦女攝入萊劑豬肉後,有多少萊劑代謝後進入乳汁再被嬰幼兒攝取的問題。
目前還沒有研究證實吃多少劑量的萊劑對小孩的認知發展是安全的,但目前科學已知18個
月以下嬰兒由於glucuronidating代謝能力差,將導致無法代謝此類藥物,而造成長期影
響(EFSA, 2009)。而萊劑屬於β2 agonists的一種,β2 agonists常見的副作用除了心悸
、焦躁外,也有研究指出β2 agonists類的藥物可能會對胎兒的長期心理健康造成影響(H
outzager et al., 2006)。
事實上,美國的食品品質保護法(FQPA)早就提出基於孩童時期內分泌、免疫、神經和視覺
等系統對化學物質之易感性,美國環保署在評估農藥對孕婦、胎兒及兒童的健康風險時應
再額外增加10倍的不確定係數,以保障兒童健康(US EPA, 2002)。
假設我們接受衛服部提出的100安全係數,則萊克多巴胺ADI為 1微克/公斤體重,10公斤
的小小孩每天吃進 10微克的萊克多巴胺仍屬安全。那根據預計開放的萊克多巴胺容許量(
每公斤肉10微克、肝40微克、腎90微克),豬肉吃超過 1000g 超標。
然而,如果我們遵循美國FQPA法案精神要求額外增加10倍的不確定係數時,以保障兒童健
康時,則萊克多巴胺ADI為 0.1微克/公斤體重,10公斤的小小孩每天豬肉吃超過 100g 就
超標。至於,60公斤的產婦坐月子的時候吃一碗66.6g的豬腎(豬腰子)吃就超標!
其次,政府告訴你的:「國人不吃冷凍豬肝、豬腎等冷凍內臟,商人沒進口」
政府沒告訴你的:「台灣去年跟美國進口2,388公噸、價值1億7千萬、單價每公斤70元的
冷凍豬雜碎,佔進口冷凍豬雜碎市場超過6成,這些雜碎真的都不包含坐月子常吃的豬肝
、豬腰嗎?」
豬腎、豬心或其他豬內臟大多在進出口統計中屬於「02064990 其他冷凍食用豬雜碎」這
個稅則。查詢去年的豬肉內臟進口統計,的確「02064100 冷凍豬肝」僅從加拿大6公噸。
然而,「02064990 其他冷凍食用豬雜碎」去年總共進口5,423公噸、2.7億台幣,從美國
更是進口2,388公噸、價值1億7千萬、單價每公斤70元,佔進口冷凍豬雜碎市場超過6成。
如果大家都有確實報關,這些冷凍雜碎應該不是豬肝、豬筋、豬肉骨、豬腳、豬橫膈膜、
豬胃、豬腸、豬膀胱(因為都另外有稅號在統計),那到底是什麼? 到底什麼雜碎可以單價
高達70元? 政府又可以掛保證進口商過去在進口豬肝、豬腎的時候都沒有用到 「其他冷
凍食用豬雜碎」這個貨號報關嗎?
又如果這些雜碎很多是內臟,就代表冷凍內臟是有市場的,大家早就在吃了,只是未來可
能會吃到含萊劑的進口豬內臟。更何況如果以後商人不會進口豬肝、豬腎,那為什麼要幫
豬肝、豬腎訂定比較高額的萊劑MRL?
第三,政府告訴你的:「要自由貿易,應該像日韓一樣,遵守codex的規範開放含萊劑豬
肉進口,不然會在WTO上被提告」
政府沒告訴你的:「WTO SPS協定雖然要求會員國應遵守codex等國際規範開放市場,但仍
容許各會員國以「暫時性措施」與「預防原則」來限制產品進口,而且歐盟沒開放含萊劑
豬肉進口。」
世界各國本來就會依照國內的農業產業特殊性、飲食習慣來調整農藥、飼料添加劑…的MR
L,並沒有codex怎麼訂WTO會員國就一定要全盤遵守的規定。WTO SPS協定也保留各會員國
以「暫時性措施」與「預防原則」來限制產品進口的空間。事實上,如果你去看美國的農
藥殘留標準,有些也訂得比codex還嚴格。
世界各國不同的動植物防疫、檢疫與檢驗標準,這也是WTO每年要開會讓各會員國相互談
判討價還價的原因。當然,如果協調不成功,對方可以訴諸WTO爭端解決機制(WTO法庭),
但只要科學證據夠充分、限制措施夠必要,且不對特定國產品造成歧視,上WTO法庭也不
一定會輸。
就像日本也去WTO控告過南韓禁日本福島等8縣水產品進口,但根據2019 WTO的最新判決,
南韓贏了。
既然台灣的飲食習慣就是和其他國家不同,有許多豬肝、豬腎等內臟料理,那為什麼我們
不是從消費端要求豬肝、豬腎MRL應比國際標準低,或是至少要求豬肝、豬腎MRL應和豬肉
一致。反而是從生產端來看,因為豬肝、豬腎容易有萊劑殘留,所以豬肝、豬腎的MRL應
比豬肉高,並且要大家少吃豬肝、豬腎就好。
另外,政府也應該去推動研究去評估產婦坐月子攝取含萊劑豬肉及內臟對母乳嬰兒的影響
及風險,這樣才有科學證據跟人坐上談判桌啊!
最後,我想說我不是完全反對開放含萊劑豬肉進口,但如果真的擋不住美方壓力,要怎麼
開放才能真正保護人民健康(尤其是兒童健康)是可以討論的。更何況你一下就開到最低限
,那未來還要那什麼跟美國交換呢?
以下提供政策建議,如果有可能,希望政府能看到並做到其中幾項吧。
1. 制定萊劑ADI時,為保護兒童身心發展健康,應參考美FQPA法精神,額外增加10倍的不
確定係數,萊克多巴胺ADI為 0.1微克/公斤體重,並以此為標準針對孕婦/產婦/嬰幼兒重
做一次風險評估。
2. 考量國人飲食習慣,可能會大量食用豬內臟,應至少將豬腎、豬腰的萊劑MRL降低到與
豬肉一致(每公斤10微克)。
3. 針對母乳推廣政策及國人坐月子習慣,應長期編列預算推動相關研究,以確實評估孕/
產婦食用含萊劑豬肉、內臟對母乳嬰兒之影響。
4. 若真的要照現在的規劃開放含萊劑豬肉及內臟,應規定產婦月子餐、一歲半以下嬰兒
副食品全面禁止使用含萊劑豬肉,違者處以超高額罰款,並加強查緝。
補個媽寶點
四年前,我還在業界工作,負責研究經貿自由化議題,曾經覺得若開放含萊劑豬肉可以換
得加入TPP或是簽署台美FTA,好像沒什麼不好的。
四年後,我早辭掉當初那份工作,當起全職媽媽專心陪伴兩個孩子成長。然而,過去的職
業病讓我忍不住開始從新研究此題。但資料越看越心慌,才發現當了媽媽之後自己開始那
麼怕死,也害怕小孩會不會有什麼長期疾病。
也突然很懷念起,以前林杰樑醫師會在食安政策提出時,直接大力批評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