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看頭,先找勞工局,準備開告。證據準備一下懷孕要告知嗎?之前看有沒有簽文件,之前廣達才判賠錢,你公司在硬不會有廣達這種律師群硬,孕婦在法院就是金牌,五五打成八二提早找律師,要砍你一定要有必要的條件,正常是三大過,還有工作守則那先把工作守則拿起來看,如果這公司連工作守則不知在哪,或有問題免費律師找法扶,非自願離職,好像要一年才能領你老板講得那推,要有白紙黑字提的出來,記得你要打聘僱關係存在不接受資遣或開除,同時看一下line有沒不當言語把所有的證據存起來,不要給公司看,除非公司提出夠大的資遣費但半年沒多少,直接開告比較快打這個,你要放大公司的其它問題,讓它們有岐?孕婦的問題出現不是在針對你工作上這個錯,但這個頂多大過一個(更何況這應該是警告)三大過才開除。星一找完公司律師談後,不要講你要告他們盡可能收集證據跟勞工局及律師談過,不要給他們破壞證據的機會告顧傭關係存在或者上勞工局都有保護關係在但先上勞工局,上了 ,在一陣子是不能砍你的,但你內部鐵定接受老板的職場罷凌這部分,你要有心理準備。人家要砍你了,你也不需要給人家好過星一電話跟勞工局打完,然後馬上去勞工局書面請調解,記得什麼都不要簽除非他資遣費給的夠多,不然啥都不要簽律師可以去勞工局找,在來看你當地勞工局的能力,臺北市是最好的要進入勞工局書面調解,你才有保護期,以拖待戰(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