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想請問寶寶曾經送給保母照顧,現在想帶回來自己照顧,而要解約的問題。
送保母的原因就先不贅述,過年後想要解約自己帶,但是擔心以下幾個問題,能否請有
經驗的媽媽給我意見,感謝~
根據合約需要兩個月之前告知解約,否則需要多給一個月的保母費:
一、最主要擔心保母會不會在這兩個月
有差別待遇?
二、想解約的主要原因是,寶寶突然不給瓶餵,但親餵沒有問題。
主要想問,有沒有中途解約的媽媽,保母在解約之前,會不會對寶寶有差別待遇?(很
擔心)或是,其實也不用在意這些直接給錢走人呢?
之前因為身體微恙,老公希望我多休息,所以送保母,但是我其實很想自己帶寶寶,而
且這樣經濟壓力很大,希望大家可以給我鼓勵,每個媽媽都是這樣過來的,身體再累,
也想要自己帶寶寶...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