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女寶1歲多
目前在公托,六點後算延托,我們幾乎都六點半之前接走
但最近被通知延托的相關限制
1. 要前一天通知園方
2. 提醒 契約 有寫每個月勿超過五次,或單月合計超過三小時
之前在這間公托的延托已經超過1年,蠻固定的
不是一下要延,一下不延,純論園方人力班表,應該是固定的因素
突然就這樣通知 (先口頭,大約一週後書面)
夫妻倆心中充滿無奈與不知所措
請問有人也有類似的情況嗎?能否分享一下後續作法或心路歷程~
先謝過了...
唉...我們也不想讓寶寶在公托的辦公室延托待那麼久 QQ
但...現在有多少雙薪家庭,可以符合上述延托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