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衛福部公告托嬰中心、保母停托退費標準

作者: benifit   2021-06-02 11:43:10
因為對居家托育(保姆)收退費有疑問,剛致電社家署詢問結果如下:
1. 如6/15可復托,按比例是指給付半個月薪(6月送托日數剛好為15日),
等於前半個月假日不用給薪。
2. 如果疫情影響導致整個月無法送托,這個月不需給付保母薪資,
但原托育補助會改為發放育兒津貼的2500元。
(家長放無薪假顧小孩還是虧啦QQ,但至少不用負擔保母的假日薪水)
3. 托育人員的紓困方案明日會再公告。
以上資訊提供給大家,希望有幫助:)
※ 引述《Johnny55 (強尼哥)》之銘言:
: 衛福部感謝托嬰中心、居家保母及家長共體時艱配合防疫政策
: https://www.mohw.gov.tw/cp-16-61144-1.html
: 資料來源:社會及家庭署
: 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嚴竣,為降低跨區傳播風險,全國托嬰中心
: 及居家保母配合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限,原則暫停托育服務,此期間之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 一、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配合防疫停托期間的收入損失,刻爭取納入紓困對象,後續由行
: 政院統一對外說明。
: 二、停托退費:
: 托嬰中心請參照本部109年9月24日預告訂定「托嬰中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 (草案)」第17點,兒童罹患本部疾病管制署公告之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或
: 配合停托者,依請假、配合停托之日數退還平均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額,惟不得少於
: 百分之四十(平均月費係以學期註冊費除以六個月,加上月費之總和計算)。
: 居家保母請依與家長雙方簽訂之托育契約辦理,如未於契約規定者,得由雙方共同研議增
: 訂於契約;或參考托嬰中心作法,依請假、配合停托之日數退還月費之一定比例或固定金
: 額,且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
: 三、6月份之托育費:考量6月上半月無收托事實,建議托嬰中心及居家托育人員暫先不向
: 家長收取費用,等實際送托後再依6月實際收托日數,按比例向家長收費。
: 四、托育補助領取,依下述情形撥付:
: (一)家長6月15日至30日期間如持續送托,可領取6月份(1個月)托育補助。
: (二)家長當月送托天數未達半個月,領取6月份半個月托育補助;另如家長實際支付托育
: 費用低於托育補助,則依實際付費金額補助。
: (三)倘6月份因第三級警戒標準未解除,致家長全月未送托而自行照顧,比照育兒津貼發
: 放2,500元額度,屆時會透過資訊系統逕予撥付,家長無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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