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ntos ( )》之銘言:
: 版上之前有一篇,文章代碼#1WjlvHwg
: 標題是 [新聞] 衛福部公告托嬰中心、保母停托退費標準
:
: 內文:
: 社家署說:
: 『如果整個月無法送托
: 這個月不須給付保母薪資』
: 建議一人一信詢問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
: 如果能由衛福部中央發公文給地方是最好的
: 就算沒有公文也可以拿回信的email跟保母協調一下
: 社家署信箱
: https://www.sfaa.gov.tw/FAQ/SendEmail.aspx
這篇說的是真的,我今天也致電社家署再問了一次。
社家署整篇公告如下:
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VDetail.aspx?nodeid=20&pid=10711
簡單來說,因為五月已有送托事實及已收費,所以五月是採退費標準計算(公文第二項)
而六月就是採 有實際送托,才按送托日數依比例「收費」(公文第三項)
所以,六月若整個月都沒有送托,就不該收費,所以中央的托育補助才會沒有,
變成只有育兒津貼2500元。
以上,托嬰中心跟居家保母全部一樣。
但我也反應說托嬰中心跟保母的理解不一樣,他們還是要收費再採退費方式,
會造成六月沒有送托,卻可能還要繳一萬多元。
社家署說,托嬰中心跟居家保母在這段時間的損失,政府有擬補助方案。
若他們堅持六月收費,就會被排除補助。
但目前因為沒有法規的強制力,所以一切都用溝通的方式。
社家署說他們跟各地方社會局都有詳細說明此公告,
所以,家長跟托嬰中心或居家保母在六月收費上,有分歧的話,應該由社會局協調。
如果社會局說六月是採退費標準而非實際收托日數的比例收費標準,
造成無送托事實但家長還要繳費的話,
社家署說再請告知他們是哪個社會局,及哪個承辦人員,會再進行溝通了解。
社家署的人員說明跟解釋其實能夠理解,他也很明白父母的難處,
政府不止給家長補助,也有要給托嬰中心及保母補助,
只是因為公告是建議,所以他們能做就是請社會局跟托嬰中心及保母溝通。
我覺得 除了寫信給社家署外,如果社會局六月收費沒有依照社家署的建議的話,
家長也可以找議員陳情。直接跟社家署反應也可以,
但社家署電話打爆了,他們超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