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前陣子疫情緊張時,
托嬰/幼兒園原則暫停收托問題,
我向衛福部社家署及教育部陳情,
前兩天收到了社家署回覆,
教育部通知轉國教署後目前石沈大海尚無回應…
回覆內容說實在沒有什麼實質幫助XD
不過至少看到說已有在修訂托嬰指引,
也許之後疫情又緊繃再次被迫停托時,
(當然希望不要啦…)
能夠更有規範可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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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社家署回覆)
您於110年7月12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
提及配合中央防疫政策托嬰中心收托建議1節,
茲答復如下:
感謝您的來信。
全國疫情警戒標準至第3級期間,
有關全國托嬰中心原則暫停收托,
但有送托需求家長,
仍得請托嬰中心予以協助。
有關您所建議「跨園整合支援」方式及相關
收費標準一節,
考量托嬰中心及幼兒園收托年齡層不同,
其照顧需求迴異,
集中照顧具增加移動之感染風險,
尚須審慎研議。
(註:這段顯然他們誤會我的意思了…
我不是說要幼兒園和托嬰混合啦~
是鄰近的幼兒園或托嬰可以各自整合…抱頭)
另嚴重特殊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業於110年2月17日修訂
「托嬰中心因應COVID-19感染管制措施指引」在案,
惟因疫情自5月中旬趨於嚴峻迄今,
該指引有必要重新調整,
故本署刻正研擬托嬰中心防疫管理指引,
俾利恢復收托後據以依循,
併供您參考。
以上答復,希望能有助於解決您的問題,
您若有其他疑問或不明瞭之處,
歡迎隨時來電洽詢。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敬復
承辦單位:家庭支持組(發展支持科)
本案連絡人:林家淯
連絡電話:02-2653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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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我的陳情原文)
主旨: 有關疫情期間幼兒托育問題
內容:
衛福部社家署長官及人員您們好!
我是目前育有一歲半孩童的家長,
因為三級警戒幼托場所原則上停課後,
雖然有同步宣布,
如家中幼童因父母需工作,
無適當人員可協助照顧,
仍可送至幼兒園接受基本照顧,
但最近看到眾多家長都在反映,
有需求者向園方表示需要送托,
園方會以疫情嚴重(如雙北地區)、
需求人數不足(整個園所只有1、2人需要)不開放,
或是說只能收原先托育人數10%的幼兒,
因此無法再接受托育...等理由,
拒絕家長必要之送托。
而家長可能因工作性質無法在家工作兼顧照顧幼兒,
或是工作場域人力調配困難,
無法於停課期間長期請假在家照顧孩童,
又無其他可幫忙照顧之家人,
導致面臨保住工作vs.照顧小孩二擇一的艱困局面。
我們明白目前幼教老師正逐步接種疫苗,
但全部接種完畢至疫苗產生保護力仍需相當時間,
因此回復正常收托上課上需有更多等待期。
只是家長面臨的工作壓力,
卻因指揮中心宣布「適度鬆綁」
(所謂「微解封」)更加強烈,
雇主因為「微解封」認為疫情趨緩,
將原先分流彈性上班、居家工作等措施取消,
強迫更多父母必須至辦公場所上班,
因此如何落實停課期間的「必要基本托育」,
真的是刻不容緩需要解決的問題!
以我個人試想的方式,
或許可以考量「跨園整合支援」的可行性。
目前不願意收托的托嬰或幼兒園,
也許有需求的人數讓園所覺得開放不敷成本,
也許防疫考量不宜開放到太多的人數,
而造成無法滿足家長的需求。
那是否有可能鄰近的園所整合需求,
假設人數不足的就暫時集中到某園所開放收托,
這樣行政人力成本就比較能平衡;
假設是需求過多要分流
(開放收托每班人數勢必要減低,才能降低染疫風險)
則採取孩子輪流上課,
或是場域不足的問題則可考慮商借國中小校園等等。
至於另一個麻煩的費用問題,
我認為不應該按原先的註冊費和月費收取,
假設有採取跨園整合支援也很難按這樣方式收取,
畢竟每個園所收費標準有所落差,
應該訂定一個暫行的收費標準,
以托育日數逐日計算應該會是比較理想的。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
推行的可行性還需要您們權責機關去統籌規劃,
和責成各地方政府權責單位執行。
想必最近貴部也已收到許多有關托育困擾的陳情,
或許其中也有很多很好的建議,
期待貴部能儘速擬定可行方案並落實,
解決上班族父母托育需求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