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把孩子送托
也回職場上班
剛回職場也還不敢請假送文件
沒多久就三級了...
直到今天才把文件送出去
看到申請表格內容如下:
6.請於規定時間(托育事實發生之日起 15 日內)繳齊所有應備文件,以免延誤補助審核時
間,影響自身權益。
https://i.imgur.com/Xf72ARd.jpg
原本以為是晚一點領補助
孰不知
補助是從申請月份開始
也就是說5.6月的我都領不到
覺得白紙黑字並沒有說清楚
申請也不是送到市政府
是要自己送到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而且文件繳交要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市政府網站也沒有說
我又再跑一趟戶政事務所
覺得瞎忙一整個上午
跑了好多地方
還少領兩個月
趕快把自身經驗分享給需要的家長
不要像我有一樣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