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有點複雜,
因公所禮拜六未上班故先來版上詢問看看,
大寶在今年一月滿2歲,同時二寶出生,
因請育嬰留停自己帶二寶,
大寶遂讓保母帶到3/15後停托,與二寶一起自己帶,
請問這樣子托育補助與育兒津貼會怎麼領呢?
目前狀況:
2/15領了育兒津貼$4000
2/25領了大寶一月托育補助$7000
2/28領了育兒津貼$4000
3/25領了大寶二月托育補助$3500
3/30領了育兒津貼$4000
4/30領了育兒津貼$4000
問題一:3/25領取大寶二月的托育補助變成$7000/2,是對的嗎?
因二月是讓保母帶整個月,那三月保母帶到3/15的托育補助會有嗎?
問題二:大寶自己帶後會有育兒津貼嗎?目前看起來4月底只領了二寶的$4000
問題三:查了教育部問答集,是說2歲當月還在領托育補助不用重新申請育兒津貼,
故大寶停托後不需重新申請,這樣子對嗎?
不知道有沒有比較瞭解補助的媽媽可以幫我看看,
如果有問題我禮拜一會再去公所詢問,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