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如題!在生產後一週被公司告知資遣(預告資遣) ,原因是因為公司在4-5月時已計畫縮編
我是今年一月驗到兩條線,在懷孕期間公司相關主管有來詢問未來的規劃,也有明確告知
預計請育嬰留停半年後會回來上班,而公司也沒有提到即將縮編事宜,但 產假期間預告
資遣是合法的嗎?資遣日為產假結束後隔天生效!
公司應給的項目都有,例如 產假薪資、資遣費、年假等,而原本的規劃育嬰留停 就因被
資遣而無法申請,這樣公司有違法嗎?
後來公司再與我協商,公司說為了體恤媽媽的我 願意補貼育兒津貼(也就是育嬰留停期間
的薪水),但公司又提到失業補助跟育兒津貼只能擇一,不能兩種都申請 不過公司會開
立非自願離職書 但無法申請失業補助 這一點我就不明白為什麼有非自願離職書還不能做
申請?!
然而公司的育兒津貼補助裡 已包含資遣費跟失業補助,算是只給育嬰留停的八成薪 就沒
有資遣費了
因公司該給予的費用都有給,也有事先預告 看似公司皆有合法 但產假期間是可以資遣人
的嗎?
我是新手媽媽 什麼事都要摸索學習 而才剛坐月子沒多久 就被告知資遣 甚至要藉由來探
望我時 當面跟我說資遣 真的身心俱疲 想來詢問版友是否有解決的方法
真的很不希望孕婦或媽媽們遇到這種事,但職場就是這樣殘忍 對孕婦或媽媽們都好不友
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