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爸爸媽媽們好,由於在網路上遍尋不著有用且新的資訊(也許我應該直接打去居服中
心問問?),想來請教一下大家關於準公共化「到府」保母的疑問~
1. 幾年前準公共剛上路時請過「在宅」保母,保母明確表示她只收我兒子一個,也不想
要受限於政府議定的收費天花板,所以不加入準公共,我可以理解。如今要請「到府」保
母顧二寶,依據網路上的資料,請問政府也有限制保母收費上限嗎?收費上限是不是跟在
宅一樣?
(過時的網路資訊指出,雙北一樣,其他縣市由保母和家長協議即可他們不干涉)
2. 目前知道的資訊是到府也需要訪視,但訪視的地點是自宅,不知頻率。若不方便可否
切結不需訪視?(具聞居服人員說法不一,有些說可以、有些說不行)
3. 若保母加入準公共之後又退出,對保母來說會有什麼損失嗎?不能再當保母嗎?
我是家長,不是反串(因為保母自己資訊比我多很多),只是想了解目前到府保母們願意
/或不願意加入的真實原因,以利我自己站在雙方的立場思考、來選擇一個真正合意的保
母,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