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應該是這樣:
1. 12/1準時回去公司復職,通常有復職申請單,這個月找時間去填一填白紙黑字,若只能
口頭講的話建議錄音,不然等等沒去公司連三曠,直接開除,連資遣都沒有。
2. 公司要資遣要前10天通報,不確定未復職的情況可不可以直接通報。
3. 這種公司要妳走,就要談優給,不然就沒啥好談的,直接上勞工局調解。
4. 業界很小這種說法只能騙新手,一般非特定專業的工作沒啥業界問題,唯一差在做
背景調查時,被前公司講壞話,但這時候應對新公司就是如實講,大部分會同情妳居多。
而且妳都生完了,之後工作會很穩定,有的公司就喜歡這種。
5. 妳滿手籌碼(違反性平),不好好用一下,那個老闆也不是笨蛋,最後肯定縮。
跟婦女相關的權益在HR界就是天條,雇主絕對不要去踩,勞檢非常重視。
6. 留停期間不計年資,自己算一下才多少資遣費而已。
大概想到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