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韓國鄭仁案 虐童虐嬰/收出養/立法改革

作者: ru899 (爆米花)   2024-03-16 12:37:29
之前就曾聽說過這個案子,但沒詳細去了解,拜八卦板有人分享事件來龍去脈並且帶詳細影片記錄之賜,覺得三年前韓國這個案子跟這次的案子頗有共通處。
我覺得相當值得關心的人花時間看一下:
https://reurl.cc/g4XYn4
細節就不贅述,首先我注意到的是幼兒園有監視器,影片證據詳細留下了孱弱女童的受虐身影,和慈愛幼兒園老師的援助,這對定罪跟釐清時間與病程都是莫大甚或唯一的證據。
沒什麼比你真正看到影片 看到照片 更能感同身受。
而影片跟照片哪來的?虐童虐嬰者提供的嗎?當然不可能,唯有政府法規強制規定,才會裝設。
另外就是這個案件發生之後,韓國做了什麼修法立法跟其他的制度面改善呢?
援用這則報導https://ynews.page.link/hBW2m
韓國政壇也因而修法,將虐童致死者的刑責提高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更可判處死刑。另外,新法也規定地方政府或調查機構在收到虐童舉報後必須立即發起調查,同時賦予執行人員在虐嬰案調查中,可在未經監護人同意下,將兒童帶離的權力,以確保阻斷虐待行為。韓國政府在鄭仁案也宣增派兒福機構的公務員人力,同時在警察廳設立專門受理虐童案的新部門。
養父母的下場
檢察官依殺人罪及虐童致死罪起訴鄭仁養母,求處死刑,養父則依虐童罪起訴。一審法官判決養母無期徒刑,養父5年徒刑。上訴二審後,改判養母35年有期徒刑,養父5年徒刑不變。2022年4月終審判決出爐,維持二審判決,養母35年、養父5年刑期定讞。
制度失靈的抨擊
綜觀全案,鄭仁養父母的冷血固然讓人無法接受,但是案情反映出的制度系統性失靈更加讓人怵目驚心。
事實上,鄭仁死前曾有民眾3度向警方舉報虐童,第一次是在2020年3月,鄭仁的托兒所老師發覺鄭仁態度有異,身上有不明瘀青,於是向警局舉報虐童。然而警方派員調查後,卻採信了養父母供稱傷痕是小孩玩鬧與胎記的說法,以無嫌疑作結。
第二次是在2020年6月,有路人發現鄭仁被養父母獨自留在轎車內超過半小時,於是通報虐童。警方派員調查後,回報說養父母與鄭仁感情和睦,再度以無嫌疑作結。
第三次則是在2020年9月,也就是鄭仁死前一個月,當時托兒所老師忍無可忍,帶著全身傷痕累累的鄭仁去醫院就醫,並由醫師報案,懷疑鄭仁的傷勢是虐童導致。不過,警方這次的調查依舊不了了之。
事後,3位調查警員均遭到警局處分,但大眾不免要問為何在虐童案中,警方總是輕信加害人的說法?另外,也有媒體指出接獲報案的警方人員,並沒有發覺鄭仁養父母已經多次被舉報虐童,韓國警察的通報系統若涉及兒少有另外獨立且匿名的設置,但因而造成難以調閱過往紀錄的盲點。
台灣這個案子的慘度,比起鄭仁案 很痛心的說 可能不輸,但 台灣虐童致死的兇手,能像韓國一樣 判到35年嗎?沒有法條可以用,法官即使想判也沒有工具可以判。
從這個角度出發 我完全無法認同加重刑度是無知理盲濫情的意見。
我覺得父母家長們為了不認識孩子的受虐而產生的憤怒跟動力都很可貴,是國家社會最後的良心,發生了這樣的案子卻什麼制度法律都沒有更動,台灣才真的沒救了。
作者: stephanie920 (妮)   2024-03-16 22:55:00
沒有精分啊!有去看投票的年齡層嗎?媽媽我就忙沒投啊......有投的就沒小孩啊感受不到我們的擔憂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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