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ytsai (mei)
2024-10-02 10:11:25只有一人顧小孩還要兼顧上班真的很需要家庭照顧假。
請大家幫忙覆議,感謝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74cb0b12-a6cc-4f57-9133-f6a7213d4150
不曉得能否這樣PO文,不行再刪除
當媽媽是不是每天都像今天一樣爽啊 好羨慕喔 成天沒事幹異想天開不過今天文章好少 老闆查勤要演一下戲 我懂 辛苦了
延長至30天的家庭照顧假也長得太誇張了家庭照顧假就差在雇主不能扣全勤也不能影響考績雖然雇主可以不支薪,但不能扣全勤也不能扣考績然後天數還要加到30天..我是覺得太誇張延長至10-14天還比較合理一點,小小孩的確容易生病但也不會一直都很常生病..最容易生病的前三年的確是比較常請假,不過後面真的是越請越少天有沒有必要到30天我是存疑的
作者: moonlight208 2024-10-02 17:23:00
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以勞基法雇主得不支薪,應該先改成要支薪不然根本看得到用不到
事實上就是很不公平阿,我就問家庭照顧假憑什麼要求給薪?像日本,請照護假公司是不用支薪,由社會保險去支付約六成薪資;聽起來很好對不對,但你願意每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