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二胎育嬰留停還能請多久

作者: aassdd55 (aassdd)   2024-10-18 15:52:15
大寶(目前兩歲)
從112/1/15 請了兩年留停到明年114/1/16
二寶(目前約8個月)在大寶留停的過程中出生(113/1/18)
因為要照顧兩個小孩,明年大寶留停時間到期
要改用二寶的名義繼續申請留停。
但前後問過公司前後兩位人資
第一位人資說因為我的二寶未滿三歲,所以可以在從114/1/16在留停兩年,因為期滿兩年
的時候二寶也還沒有滿三歲(大概才2歲8個月左右)
第二位人資說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
女受撫育2年為限 ,所以等於我只能從114/1/16在申請留停一年。
想問有經驗的媽咪到底哪位人資是對的?有打電話給勞工局詢問他也說可以從大寶的到期
日再加兩年,因為二寶還在三歲以內可以請兩年,有媽咪有成功用第二胎申請兩年的案例
嗎?
謝謝大家了
作者: iamnotasaint (阿草)   2024-10-18 22:35:00
情況與您類似,先用老大請半年,後再用老二請一年半,當時以為還有半年可用欲再延長,詢問公司人資與勞工局回覆均相同,就是“兩年為限”。有透過電話與勞工局信箱提供孩子資料詢問,第二位人資說的才是正確。以下為當時勞工局民意信箱回函:台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時第2名子女已出生,依上開規定,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2年為限,爰台端可申請期間為111年6月18日至113年6月17日止。
作者: ternence0414 (...)   2024-10-19 00:43:00
請問有人知道公務員也是這樣規定嗎?我一直以為是1,有點嚇到打亂了原本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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