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收養程序與實際心得感想(續)

作者: iope007 (阿龍)   2025-02-17 16:26:54
前一篇寫到與寶貝進入共同生活期,補一下後續相關程序給有心進行收養的人參考(文長
慎入),也請有任何需要幫助的或專業諮詢的人,請洽各縣市社會局或是專業社福機構辦
理(實在是收到不少人站內信諮詢,甚至有些是急需立刻協助的),也請大家抱持正確的心
態看待收、出養這件事。
在經歷半年的共同生活期後,機構(兒福)會將我們的資料(前一篇已提到資料相當多,包
含父母的戶籍謄本、所得清冊、財產清冊、健康檢查表、刑事犯罪紀錄證明等等)送居住
地法院審理收養裁定,而在前次凱凱受虐致死案件之後,共同生活期除了機構的每月定期
家庭訪視外,寶貝出生地的社會局也有派員進行每個月的家庭訪視。補充一下,有些人會
詢問共同生活期可否申請育兒津貼補助,答案是可以的,政府是補助實際照顧者,請逕洽
區公所申請(我們寶貝在法院尚未裁定確定前,戶籍是在兒福所在的台北市大同區公所),
所以是向大同區公所提出申請,也感謝區公所承辦人員對於我們問題的耐心回覆。
而法院開庭時,出養方與收養方則是會面對面的接觸,這也是我們第一次見到寶貝的生母
與其家人,法院開庭前,我們收養方會簽署一份收養同意契約書,這是法院開庭前要親自
簽署的,而法院開庭基本上也會詢問是否出於自由意識簽署該同意書,並且再次確認出養
方的出養意願,以及收養方的收養意願等等之類的,實際開庭時間蠻短的(約莫10多分鐘
而已),我們開完庭後大約一個多月就收到法院的裁定書了(認可收養),法官當庭有說明
,收到裁定書後還會有判決確定證明書(又約莫等了一個月),基本上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
才算最後階段。
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後,要做的事情就是遷戶籍了,區公所也會發函給我們要求我們需在
收到判決確定證明書一個月內辦理戶籍遷移作業,也包含了改名字囉,改名字要簽屬一份
「子女姓氏約定契約書」。對了,寶貝的健保,機構也會辦理轉出,要記得辦理轉入到爸
爸或媽媽所投保的單位去喔!再補充一下,收養的改名字,不計入每個人一生可改名字的
次數限制內,所以不用擔心改名次數的問題。
很開心我們在農曆過年前完成了這一件事情,我們家的成員從此也多了一位,雖然有時候
寶貝會哭鬧、會耍賴,但這就是人家所謂甜蜜的負荷吧,誠心建議有心進行收養的人,要
真的有很大的耐心才可以,小孩子要講很多次很多次才會懂,有時候又似懂非懂,有時候
又好像故意唱反調,總之,對小孩真的要有極大耐心與溫柔且堅定的態度對待,我們也還
在學習中。
最後,很感謝出養方原生父母透過正常管道讓小孩接受安置,也感謝收養前照顧寶貝的保
母,也謝謝出養及收養社工的協助,讓我們擁有一個圓滿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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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ysteryHolic (宮之祈)   2025-02-18 02: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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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dydan1222 (Throne)   2025-02-18 09:14:00
作者: candyrainbow ( )   2025-02-18 09: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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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amabclamabc (lamabclamabc)   2025-02-18 21:37:00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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