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新運李寧盃羽球團體錦標賽

作者: slove4699 (葉愷)   2014-09-10 12:58:15
一、主 旨:響應政府提倡休閒活動,普及羽球運動,提升羽球運動水準
二、主辦單位: 總代理 星裕國際
三、協辦單位: 新北市新莊國民運動中心
四、贊助單位:Li_ning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0月4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點:新莊國民運動中心羽球場(新北市新莊區公園路11號) 七、開幕時間:中華民國103年10月4日(星期六)上午10時 八、比賽組別:
團體組:(男雙、混雙、男雙三點賽制, 每隊至少1位女生, 不可兼點) 中華羽協認定支甲組球員不得報名團體A~E組 【1】公開組(一隊中可含2位中華羽協認定男子甲組球員) 【2】團體A組(每位球員年齡18歲(含)以下) 【3】團體B組(每位球員年齡介於19~ 29歲) 【4】團體C組(每位球員年齡30~39歲) 【5】團體D組(每位球員年齡40~49歲) 【6】團體E組(每位球員年齡50歲(含)以上) 九、參加資格:
(1)凡熱愛羽球人士皆可報名參加,每人最多可報2組。
(2)大專院校羽球體保生限報團體公開組,高中男生(專長學校)限報團體A組。
(3)團體A、B、C、D、E組, 可以降齡, 不得越齡。
十、報名手續:凡報名參賽者, 每人贈送大會紀念衫乙件(報名2項參賽者亦贈送1份,團體組限贈8份) (本次比賽已投保公共責任意外險,如需個人意外險請自行加保。)
(1)一律採E-MAIL方式報名或紙本寄送方式報名(請以E-MAIL為主)e-mail: Li-ning@starlike.com.tw
(2)報名截止日 期:即日起至103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5點止
(3)報名費:團體組新台幣壹仟捌佰元。
(4)繳費方式:
銀行帳號:代碼:808銀行,分行:玉山銀行 內湖分行帳號:0462-940-037-208 戶名: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表一組一張以便彙整,務必填寫聯絡人及電話號碼,以便字跡不清時得以查詢。 十一、領隊會議及抽籤:
(1)時間:103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2時。
(2)地點:星裕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市內湖區基湖路3巷47號8樓)。TEL: 0958-030957
(3)缺席者由大會代抽,(抽籤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球員名單)各隊不得異議。 十二、比賽用球: 李寧 CT-SUPER 比賽用球。 十三、比賽辦法:
(1)本比賽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佈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BWF新制所訂規則)。
(2)團體組每隊限報8人。
(3)採新制31分壹局(30分平不加分)定勝負(15分交換場邊),不加分。
(4)均採三點雙打全賽制,以總積分多寡決勝負。
(5)比賽方式視報名隊數決定採循環賽或淘汰賽,於抽籤時宣布。
(6)各參賽組項若不足六組時,則採併組或取消該單項為原則。
(7)團體賽各組的參賽資格,在競賽章程上皆有明文規定,選手於報名時敬請自重,勿存僥倖心態降組報名, 若於比賽間被抗議或檢舉並查證屬實後,則取消該選手資格,該隊不予補人,敬請配合!
十四、競賽相關規定事項:
(1)各參加比賽單位,應於賽前30分鐘到場,團體賽比賽前20分鐘要填寫出場名單,並送交競賽組。
(2)凡中途無故棄權退出比賽,則取消其後續賽程資格,成績不予計算,以後之出賽權亦予取消。
(3)比賽時務必攜帶貼有相片文件正本或服務識別證,或附有照片且蓋有學校印鑑之在學證明,以備查驗,若 提不出證件者判棄權。
(4) 若質疑對手資格有問題者,請於賽前主動向裁判提出查驗證件,賽後則不予受理。如有冒名頂替者,除取 消其比賽資格外,該隊以棄權論。
(5)參賽球員逾比賽時間五分鐘不出場者以棄權論(以大會所掛時鐘為準)。棄權後之其他賽程不得再出賽。
(6)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7)如遇特殊事故必須更改賽程時,經主辦單位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8)若有空點現象時,依下列方式處理: 1.出賽時,雙方選手必須全體列隊,核對各點出賽選手身份無誤後,開始進行比賽。比賽結束前,若出賽選
手有人、證不符之情況得再次要求核對選手身份。 2.若出賽學校選手不足時,應於排點前向大會申明,並告知對方後,只可將選手排在前面各點,中間不得有
空點,後面未排之各點均判為對方之勝點( 若未告知時,則該場比賽對方重新排點。唯選手不足之一方無權重新排點)。 3.比賽期間若因某隊選手受傷而人數不足,空點只可排於最後順位。 4.出賽時,若有資格不符之選手,不得填入出賽名單中,空點後不再繼續比賽。
(9)不服從裁判及裁判長之判決及不遵守大會規定者,得取消其比賽資格。
(10)比賽如遇撞場或連場,給予5分鐘休息,並請務必於賽前告知競賽組,以便調整賽程。 十五、獎勵:
(1)報名隊3隊以下,取消該組比賽。
(2)報名隊6-10隊,取2名頒發獎品。
(3)報名隊11-20 隊,取3名頒發獎品。 十六、申訴規定: 如有抗議事件,除當場口頭抗議外須於事實發生後三十分內具正式抗議書, 送大會審查,以大會之判決為終 結,不得再抗議,抗議時間內球賽不得停止。 十七、若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另行公佈實施之。 若有其他建議事項來信請寄 Li-ning@starlike.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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