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洋」代言爭議 土銀高分貝喊話經紀人:勿因誤判導致球員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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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剛摘下東京奧運羽球男雙金牌的土地銀行羽球隊好手王齊麟與李洋,遭疑私接代言,傳
出「麟洋配」將授權悠遊卡公司推出2人「麟洋Taiwan in悠遊卡」,但兩人任職的土地銀
行不知情,財政部次長李慶華今天下午表示,王齊麟與李洋是土地銀行的正式行員,具公
務員身分,因此要依照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來走,全案將交由銓敘部認定。
不過銓敘部早在18日就已經針對公務員將消像權授權他人使用,作出說明,強調「公務員
將個人肖像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獲致正常利益,且未掛名代言人或參與相關商業活動,非
屬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經營商業之範疇,其經權責機關(構)以策略聯盟方式指派參與後續
商業活動者,亦同。肖像之授權不得概括授權予他人取得再授權利用之權利。」換言之,
已為麟洋配的一次性肖像授權使用放寬。
對此,土地銀行今(25)日回應,羽球隊隊員王齊麟、李洋奪得2020東京奧運羽球男子雙
打金牌,品牌代言廣告或出席活動之邀約不斷,惟兩人因具公務員身分,依法須受公務員
服務法規範,其肖像權使用及廣告代言之適法性,備受社會各界關注。
惟其經紀公司在未告知土銀情況下,仍不斷推出代言產品及活動,為了避免兩人受到傷害
,土地銀行曾多次與經紀公司聯繫,因有涉法問題須審慎注意參與商業活動之性質,不希
望因經紀人之錯判導致兩人違法。銓敘部亦立即作出解釋函令,公營事業機構以策略聯盟
方式指派所屬出席合作範圍內之商業活動,尚非服務法所不許;又此種商業活動所得相關
收益,公營事業機構得透過自訂之經費運用規定,將該收益分潤予所屬公務員,讓兩位球
員得以在符合法令規範下順利代言。
麟洋兩人為土銀長期培養之優秀球員,更為國家爭取到最高的榮譽,不容因經紀人誤判導
致兩人違法受到傷害,經紀公司如為兩人利益著想,應主動告知土銀相關規劃,讓土銀可
以透過程序幫兩人確認是否有適法性問題。畢竟相關法令十分專業,不是經紀人或委任律
師可以代為判斷,還是要以銓敘部的規定為準。(萬千華、政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