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問題其實很多人都有遇到
很多人也都疑惑甚至像你一樣困擾
但其實銀行有所法據
關於共同行銷 詳見金融控股公司法
第 43 條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應由金融控股公司事先向主管機
關申請核准,且不得有損害其客戶權益之行為。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間進行共同行銷,其營業、業務人員及服務項目應
使客戶易於識別。共同使用客戶資料時,除個人基本資料外,其往來交易
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應先經客戶書面同意,且不得為使用目的範圍外之
蒐集或利用;客戶通知不得繼續共同使用其個人基本資料、往來交易資料
或其他相關資料時,應即停止共同使用。
依第一項規定申請核准應具備之條件、應檢附之書件、申請程序、可從事
之業務範圍、資訊交互運用、共用設備、場所或人員之管理及其他應遵行
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金融控股公司之子公司與客戶簽訂商品或服務契約時,應向客戶明確揭露
契約之重要內容及交易風險,並依該商品或服務之性質,註明有無受存款
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護機制之保障。上述契約並需向主管機
關或其指定之機構報備,並責成於各金融機構之網站公告。但其他法律另
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簡單來說,你的"基本資料"是不需要徵求同意,他就可以讓同一金控下的機構使用
什麼是基本資料呢? 包括 姓名 地址 電話 身分證字號 出生年月日 這五項
所以你沒有簽任何"不同意將基本資料給其他子公司使用"的東西
這五種資料就可以在金控裡頭到處流通
當然以金融機構的立場 他不見得會希望你清楚"原來要主動拒絕才不會流通啊!"這種事
為避免爭議或金管會申訴 我知道有的銀行開戶條約上其實有寫這件事
但我不清楚台新的有沒有寫
你拒絕的是所謂的"帳務資料" 譬如A壽險 B銀行 是同一個金控
你同意帳務資料共享的話 那A壽險的業務員就可以知道你在B銀行有多少錢
但你拒絕了 所以A壽險的業務員只知道你是"B銀行的客戶"
不會知道你有多少錢 甚至連有幾個帳戶都不知道
不過話說回來 自從個資法上路以後 這個造成部分消費者困擾的條款也已被盯上了
就在今年四月立法院財委會才提出修正草案
以後可不經同意分享的"基本資料"將只剩下姓名和地址
隨意幫你找來的新聞 提供參考 http://www.nownews.com/n/2014/04/02/1175882
※ 引述《tennis1109 (tennis girl )》之銘言:
: 我今年初到台新辦理開戶~隔2個月又辦了昇恆昌信用卡
: 我在辦理開戶的時候~有勾選不同意合併行銷
: 問題來了~這個月我接到台新金保經的行銷電話
: 我問他資料哪來的~他說銀行給的~~
: 剛開始沒有想太多~後來這個保險業務狂打電話~
: 我手機沒接他電話~他改打我公司電話~這真的惹毛我了~
: 後來我越想越不對~打電話去台新確認~
: 他們跟我確認我當時是勾選不同意合併行銷~
: 我問他們既然我不同意合併行銷為什麼他們會有我的個人資料~
: 台新給的答案是~
: 不同意合併行銷只是不會把銀行存款跟信用卡額度提供出去~
: 但並不包含個人基本資料
: 這點讓我覺得非常不合理~既然我都不同意合併行銷了
: 為什麼還可以將我的個資提供給其他子公司?
: 而且我當時開戶所有同意行銷我都勾選不同意~
: 台新的意思是~沒有ㄧ條條款是個資不提供給子公司~
: 還要我過去台新另外補簽額外的條款~讓我更生氣~
: 也就是說只要到台新開戶不管你同不同意合併行銷
: 個人資料都可以提供給子公司的意思~除非你另外提出
: 我覺得自己的個資已經被外洩了~但台新不認同~~
: 請問有沒有遇到跟我一樣的問題?
: 薪轉戶 銀行免手續費次數 請直接問公司會計/分行經辦 問者直接刪文
: 請觀看板規10 大於三行5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