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彩點可以兌換台新信用卡刷卡金
兌換門檻為200點
這樣就不用被票券限制,很多地方都可以使用,但需明年2/28以前使用完畢。
https://reward.taishinbank.com.tw/point_exchange_structure_04.jsp
【信用卡刷卡金兌換需知】
為維護網路交易安全,您必須完成晶點帳戶『台新客戶身分認證』,且個人名下持有任一張有效的台新信用卡正卡(附卡及VISA金融卡持卡人不適用)才可兌換本項贈品。
請於每次兌換時選擇該筆刷卡金所欲折抵消費之卡別,刷卡金僅限折抵您所有之台新信用卡正卡消費。刷卡金將於您實際兌換日之次日生效,並於結帳日後列示於信用卡帳單中。若於刷卡金實際入帳時,您並無持有台新有效信用卡正卡,即視為自動放棄刷卡金使用權利,不得要求退還點數、更換其他贈品、折換現金或轉換為帳戶回饋金。
例如:小游於2014/9/22兌換,將於2014/9/23生效。若小游的信用卡帳單結帳日為每月22日,將併入2014/9/23~10/22該期帳單中計算。
點數兌換之刷卡金使用期限:請於您實際兌換年度之次年2/28前使用完畢,逾期則自動失效,台新銀行將逕自您的帳單中移除,恕不另行通知。
例如:小莊於2014/12/30兌換了一筆200元信用卡刷卡金,則必須於2015/2/28前使用完畢。
台新銀行會依據您本次選擇兌換的贈品,寄發『台新銀行晶點計畫贈品兌換通知函』至您於本活動網站所留存的E-mail信箱,點數一經兌換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或更換其他贈品、折換現金或轉換為帳戶回饋金。
本活動相關事宜或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致電02-2655-3355按2洽詢客服人員。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終止本活動及審核本活動參加者、中獎人與兌換者資格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