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有兩個問題想請教一下各位前輩先進,
我們佛學會成立不久,社會局已登記立案成功,
為了有效管理帳戶動支,並公開昭信,
想要開立一個以佛學會為戶名的公家帳戶(不希望放在某個私人戶頭)
我上網做功課,
發現有人說:現在政府規定一定要有負責人冠名,
如:○○佛學會 王大明
想請問各位:這是真的嗎?
可是我網路看到的也大多都是沒有負責人冠名純粹是團體名稱的帳戶啊???
其實我們最需解決的需求,就是:
想要一個公家的帳戶,
而且這個帳戶不是某個人自己可以隨意領出,
也不會因為這個人發生意外而使得帳戶無法為佛學會所使用。
那我們究竟該怎樣開戶才好呢?
各位有什麼建議嗎?
小女子在此先行謝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