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lex1973 (alex1973)
2016-07-24 08:51:00海外匯入的金額就算沒證明, 超過一百萬只是要列入最低稅負制申報, 就算有申報, 海外稅負制的起徵金額是 660 萬,你同一年度的海內外收入加總沒超過 660 萬的話, 就大方的一次匯/帶進來吧.四萬美金現金能不能出美國海關還是個大問題, 總覺得匯款或者支票才是正解. 匯款收款不一定要你本人帳號, 你可以先匯給家人 (可以在台灣開帳戶), 再請家人匯還給你.一百多萬而已, 還沒超過每年贈與上限 (雖然你這不是贈與)如果你的家人跟某家銀行常有往來, 外匯匯入甚至可能是免手續費的, 先問看看吧, 很多銀行 VIP 外幣匯入都是可以部分甚至全額減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