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iOS11 (iPhone8)
2016-11-03 14:36:14來源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1103/98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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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1日)網友Jason陪同朋友去「花旗銀行分行」開戶,指控銀行服務人員因她外型打扮問題,拒絕開戶。網友後來向金管會查詢開戶要件,是可以開一般戶頭,於是前往花旗銀行理論。協調過程中,銀行經理隱晦的說是因她的外型問題,拒絕讓他開戶,後來經理發現網友錄影致她心生恐懼為由報警,警方最後將雙方都帶回派出所。
網友將影片PO網痛批銀行和警方態度實在差勁。有網友提出質疑,「花旗以外型來判斷開戶者是否合格,是否違反金融管理法的嫌疑,並且這類型的歧視是否有法可管?警察試圖以恐嚇戒護的方式來扣留我的手機是否違法?」
網友表示,花旗銀行原本要他朋友先存入100萬元才可開戶,又改口80萬就可以,但後來又請他朋友離開。網友聽到氣不過,到花旗銀行提出質疑,要經理出面說明,花旗經理隱諱地說是因為他朋友外型關係致不給開戶,過程中突然發現網友在錄影蒐證,雙方僵持不下,於是銀行報警前來處理,後來網友拒絕刪除拍攝內容,遭警員帶回派出所。
民族西路派出所對此表示,昨天下午13時許,接獲花旗銀行報案有糾紛,趕往現場處理,行員表示,希望開戶民眾偷偷錄影的畫面能夠刪除,因為感覺到個人隱私受到侵害,但對方堅持不願刪除。但是男子卻是不斷與警方爭執,甚至還說「你不是檢察官憑什麼看我手機!」「那女生要報案啊?沒報案怎麼看我手機。」最後警方請該男子回派出所好好研究一下法律,男子才上車。
回到警局後,警依照刑法第315條第1項第2款「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者。」告知當事人,而銀行也希望息事寧人,所以決定不提出告訴,事後2人便離開派出所。(突發中心陳以昇、邱中岳/台北報導)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6-11-03 14:39:00要錄下來當證據啊怎麼會「無故」
作者:
gottsuan (ごっつぁんです)
2016-11-03 15:12:00拒開戶沒違法但綠影違法啊
作者:
Go2 (勾兔)
2016-11-03 15:19:00先去拿自然人憑證試試看阿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03 15:22:00我花旗0元開戶,穿短褲去^_^此開戶場所,雙方有隱私期待,應屬《非公開》範疇男子錄音為蒐證花旗拒絕開戶原因,是為有理由,非屬《無故》
作者: Fxckyou5566 (廢文製造機) 2016-11-03 15:39:00
自然人憑證線上開Smart活存就不用到現場被洗臉了 0.0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16-11-03 15:45:00銀行可以擴大解釋成KYC的一種啊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16-11-03 15:46:00想起香港的銀行都是這樣在決定作不作你存款生意的XD
作者:
iMacAir (工程師轉職的使用者)
2016-11-03 15:49:00我跟aq大一樣,台外幣、基金一小時左右處理完但如果只是一般存款戶,其實蠻多家都比花旗好用
作者: wateryou (水泥) 2016-11-03 15:51:00
花枝本來就很跩 接觸過後就變拒絕往來的銀行了
作者:
ezpaper (Louis)
2016-11-03 15:54:00銀行一堆隱藏攝影機偷錄 而雙方都有保全證據的權利 為何顧客不可錄影
作者:
hiwi (鮪魚)
2016-11-03 17:50:00昨天用自然人線上開了花旗smart剛剛已收到開戶完成通知
作者:
ppc ( )
2016-11-03 18:17:00我之前先在國外開smart 回國開外幣 很快就開好 也沒跟我推銷信用卡 可能看我窮窮der 態度還不錯 但年輕的行員嘴巴有口氣Q感覺是不是看外型覺得怕是詐騙集團XD
作者:
ROTFL (LMAO)
2016-11-03 19:51:00法條寫的是非公開活動,開戶應是公開活動
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6-11-03 20:12:00公開的話就把您個資投影到銀行大廳讓大家一起看了?
作者:
amsny (Anthea)
2016-11-03 20:17:00到底為何不能拒絕開戶?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03 20:22:00綜上所述,有相當理由側錄非公開活動,尚無不可
作者:
usedata (楓)
2016-11-03 21:26:00這樣看真得並非無故,到底是不懂法條還是偏袒銀行藉法律呼攏和解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6-11-03 21:49:00母的開戶被拒與公的無關,公的確實是無故錄影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03 22:26:00拍攝是女的授意或默認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03 23:08:00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6-11-03 23:50:00為了保護自己權益錄影就不符合無故了,沒事
作者: applesmile (蘋果微笑) 2016-11-03 23:56:00
身為開戶人員 堅守KYC原則 本來就沒錯!銀行有疑慮本就有權拒絕開戶 !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11-04 00:09:00花旗給你按個讚。
作者:
ewhurst (Ben哥哥)
2016-11-04 01:50:00這警察搞屁啊,本來就不是無故,又想吃案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04 06:33:00此為告訴乃論之罪,花旗不告,誰都無法幫他們告私下拍攝的民眾更無法提告,沒法律可讓他用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11-04 09:52:00職業和資金不明,光其中一個理由,就可以拒絕開戶,店舖是人家的,掌櫃不作客倌的生意,難道不行嗎?
台灣刁民多 要開戶還嫌東嫌西搞得好像我拜託你來開戶一樣
作者:
ppc ( )
2016-11-04 11:52:00作者:
terfd (柏拉圖式的聰明)
2016-11-04 13:29:00幹嘛去花旗啊 不會去玉山 中信
作者:
macings (Zach)
2016-11-04 15:06:00是說為何店家一定要100%配合顧客,一堆鯛民被養壞
作者:
vikcy (vikcy)
2016-11-04 19:02:00會拒看應該有內幕,我5000存款完全沒被刁,
作者:
usedata (楓)
2016-11-04 19:48:00應該很多人覺得不是在給開不開戶的問題,而是在理由和處理的過程,既然真是疑慮直接用那個理由就好了;就跟很多人為了在銀行開戶編很多理由一樣,都懂得說開戶人騙銀行那反過來怎不覺得為什麼要用別的理由來拒絕人家,直接說認為資金來源有疑慮,怎會用打扮這種人身批評的方式,是誰也會想錄影投訴吧!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11-04 20:05:00
法條根本不適用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11-04 23:42:00男女看起來都怪怪的,的確異於常人,還盜錄談話企圖影響視聽,我相信花旗的判斷。
作者:
usedata (楓)
2016-11-05 01:07:00金管會的開戶作業檢核規範也只是說職業與本人氣質等外觀表現符合,誰叫要私下講別人人身上打扮的問題讓人家錄到影,一個只是比較符不符合的規範,太超過了就給人抓住小辮子了,如果沒有什麼也不用太擔心人家錄影因為站得住腳吧!有錄影就不是各說各話了,看的不就是事實證據了嗎?影像就會說話了阿
作者:
IanLi (IanLi)
2016-11-05 10:36:00又不是偷拍隱私部位....
作者: chrno 2016-11-06 16:31:00
經驗0元開smart沒問題,但是它們開戶需要專員花時間處理那相當有份量又囉嗦的表單,如果那天更重要的單要處理,或者開戶的回答讓他們認為你需要的業務,隔壁棚的同業就能處理,為了節約時間解決手上的排程,可能婉轉的就會被拒絕,請你去隔壁棚的同業辦理。
不做你生意就換別家嘛...那麼堅持幹嘛哩?(不懂)
作者: ROCAF (宅宅軍曹) 2016-11-06 21:52:00
不懂+1
作者:
bryanwang (Bryan Wang)
2016-11-07 00:36:00那麼堅持花旗,是因為速匯通方便洗錢嗎?不懂+1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07 18:41:00作者: lidocaine (Euge) 2016-11-08 11:02:00
花期就是這樣阿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11-09 22:41:00這警察也太扯,對方報警要提告那就雙方留資料,憑什麼幫花旗威脅另一方啊?有本事就端法條告訴民眾憑什麼,而不是在那邊大聲嚇唬人,什麼年代啦...= =
作者:
missin (EVO)
2016-11-17 18:42:00銀行自己就在錄了,對錄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