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小孩的郵局戶頭無法動用

作者: Gillion (吉聯)   2017-07-07 21:15:09
小孩的父母親在小孩三歲時離婚, 協議
監護權在父親, 後在九歲時父親去逝,
經法院調解, 母親委託監護權給祖父母.
戶口名簿有註記, 委託監護範圍包括銀行
郵局之開戶事宜, 同年祖母也帶著小孩去郵局開戶,
並將父親留下來的教育基金存入.
如今小孩即將上國中, 祖父母想遵照父親的遺願,
動用教育基金讓小孩唸私中, 誰知祖母因年紀大了,
加上多年來沒動過這個戶頭, 已忘記取款密碼,
想重置密碼時, 郵局告知需母親本人或委託書,
方可辦理任何業務.
經詢問, 郵局表示當年可以開戶是那時的規定,
後來有改過, 現在規定必須父母親至或填寫委託書,
委託監護範圍不可包括金融機構業務.
請問, 明明當年開戶時, 是祖母去辦理的,
所留之印鑑也是祖母的, 郵局可以拒絕受理?
他們與小孩的母親已多年沒聯絡, 且小孩的母親
是外配, 還在不在台灣都不知道, 難道直到小孩長大前,
都無法再動用此戶頭或開新戶頭 ?
投訴主管機關有用嗎?
謝謝
作者: dakook (貓奴)   2017-07-07 21:41:00
去調閱戶籍謄本看是否有載明監護權人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7-07-07 22:45:00
拿法院的相關文件去郵局
作者: charge6530 (平鎮屁話哥)   2017-07-07 23:27:00
調閱戶籍謄本時記得要有記事欄的欄位 裡面都會寫什麼原因監護權在哪
作者: puccalove (要冷靜...)   2017-07-08 05:52:00
法定監護人是誰?媽媽還是奶奶?先調戶謄,跟戶政說記事欄位都不要隱藏,看看上面載明的內容為何。法院當初協調的文件在嗎?
作者: lotteyaya (彩虹在頭上)   2017-07-15 11:27:00
照理說不是根據原留印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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