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itterShripm (litter_shrimp)》之銘言:
: 因為打工關係,昨天去第一銀行想開戶,原本以為只要提的出工作證明就能開戶了
: 結果仍然要看戶籍或居住地,在板橋區開戶服務人員說通訊地在新北那勉強可以
: 但我通訊地在桃園就被一口回絕了
: 現在想開戶就算有工作證明也無法開戶嗎?
: 還是第一銀行特別嚴??
我幫原PO寫信問金管會了,
回信大意是 "沒有" 限制戶籍地才能開戶,
「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
http://imgur.com/a/qDXYB
大意是:證明文件偽造、可疑,或者有其他異常情形客戶未能合理說明下,
才拒絕開戶。
============以下是金管會回函內容===========
有圖有真相(個人資料部分馬賽克處理)
http://imgur.com/a/75JrI
http://imgur.com/a/UcanD
銀行局民意電子信箱-回覆函
*本信件由系統自動發送,請勿直接回覆本信件,如欲再次來函請至民意電子信箱填寫寄
發。
親愛的*** 先生/小姐 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案件編號
201707I00***
主旨 開戶地緣性檢核
內容 請問目前銀行開戶作業,
行員可以用戶籍地跟工作地不同當理由,拒絕開戶嗎?
如果是外地打工,行員可以因為工作性質是臨時性而拒絕開戶嗎?
還是有比較確切的法源依據或行政規範,允許銀行用地緣性審核
當作開戶准駁的依據?
主辦單位
銀行局
回復內容 *君您好,來信敬悉。關於您詢問是否只能在戶籍地的
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存款帳戶ㄧ事,金融機構對於未在當地設籍的客戶,
如是基於工作、就學等之需要,如能確認客戶身分,就可受理開戶,
法規未限制民眾僅能於戶籍地開戶。說明如下:
一、 由於歹徒持偽變造的身分證明文件至金融機構開立人頭帳戶,
並用以從事詐騙等犯罪行為,嚴重危害民眾財產安全及金融秩序,
金管會要求銀行應採取認識客戶政策,各銀行並據以訂定相關內部作業規定,
但並未規範僅能於戶籍地開戶。
二、 依據「存款帳戶及其疑似不法或顯屬異常交易管理辦法」第13條,
明確規定銀行受理客戶開立存款帳戶,應實施雙重身分證明文件查核,
並明定銀行應確認客戶身分,始得受理客戶開立存款帳戶,
如發現有異常情形,客戶須提出合理說明。檢附前開規定一份
,併請參考。謝謝您的來信,並祝平安健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敬啟
發文字號 銀局(法)字第106001****號
發文日期 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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