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朋友因為發現簿子不見跑去銀行重辦一本,看新簿子補摺紀錄發現朋友媽媽將這戶
頭拿去還家裡買車的車貸,但每月還款的時間不太穩定(可能貸款公司扣不到款,再打電
話通知朋友媽媽該繳款了),想請問版友們一些問題,如下
1.因為簿子跟印鑑皆已換新,但朋友尚未告知朋友媽媽,這樣朋友媽媽是否還可使用她手
上那本舊簿子還車貸?
2.貸款人雖非朋友本人,但若朋友媽媽還款不穩定,是否會影響朋友的信用聯徵紀錄?
3.像這樣擅自使用家人的戶頭還貸款,是否有違法的地方?
以上,謝謝大家的閱讀!
補充:朋友的簿子是沒在用的,但近期可能會用到,要找時發現不見才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