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曾經在本版發文寫過開國泰KOKO數位戶不順利之情形
(本人為律師,KOKO判斷認為律師/代書/公證人等職業為洗錢高風險,請參前文)
後來就沒有開成KOKOC帳戶,也未取得KOKO COMBO ICASH卡。
以上為前情提要。
上個月底因為王道銀行的高利活存活動結束,
想為可流動資金找個地方,
於是考慮到了一直都還沒開戶的richart,
開戶過程都滿順利的,也順利把資金轉進Richart,
正覺得Richart APP好用,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時,
沒想到今天接到台新銀行客服來電。
客服人員服務態度非常好,
很客氣地詢問到說因為當初開戶有填寫到職業為律師事務所,
因為洗錢防制法有規定要做一些查核,
詢問我可否提出存款來源的證明(如薪資轉帳、或其他收入來源)。
但因為我是個人執業,沒有薪資,也沒有申請統編,
我本身也沒做什麼投資,所以收入來源主要都是執行業務所得。
所以後來客服有詢問到可否提供所得清單/合約/收據等等的資料。
還好最近有一筆客戶匯款的費用是匯到Richart,也有開立收據,
所以就應客服的要求,將收據提供給審查人員去勾稽。
客服也說,如果這樣的資料不夠的話,也還可能會再請我提供其他證明資料。
我想客服人員也是滿困擾的,因為就是依法要做這樣的查核,
不過客服的表達全程都讓人覺得很受尊重,可以想見真的滿辛苦的...
也提供給其他律師(或者被銀行認定為洗錢高風險的行業的網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