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要去領郵局的錢,後來發現郵局那裏判定我的帳戶異常,
說是有三筆匯款下午每隔不到半小時就匯進來一筆,
然後有人一次提領光,所以郵局判定我這樣的行為有異常。
我聽到時嚇一跳,我打電話問我媽,因為我媽有我的存摺,
我媽說,那是她朋友匯過來的,借錢要還的,她已經一次領出來了。
我問郵局要怎麼解除異常狀態,郵局人員是回答我說,要我去警察局一趟?
我想問強大的鄉民們,這是不是就叫「警示帳號」?
還是就是所謂的「帳號異常」而已?
還是帳號異常就會被判定為警示帳號?
目前已經跑一趟警局解釋,不過我現在沒有被任何人告,(我也不應該會被告啊)
所以警局要我自己回去郵局解釋我的帳戶使用狀況
感覺這件事真的......
在網路上查了各式各樣有關警示帳戶的相關問題,
我快嚇死了!
說是其他帳戶也會跟著不能提款或是甚麼的,之後還會來案底!
目前其他的帳戶都可以自由的使用提款功能!
我想去調聯徵看看,不過我人不在台北,只能用掛號申請的了。
目前超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