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pochtimes.com/b5/18/6/30/n10525441.htm
行長竊儲戶千萬存款 煙台銀行拒擔責
【大紀元2018年06月30日訊】中國大陸煙台銀行勝利路支行行長劉維寧挪用客戶佳人遞公
司近1,000萬元的存款,償還其個人高利貸,已獲無期徒刑。法院已判決煙台銀行返還客戶
本息,卻遭到銀行拒絕。
據《北京青年報》報導,2009年起,王學波、王志風兄妹先後介紹包括佳人遞的三家公司
到前勝利路支行開戶。佳人遞公司於2011年10月、11日先後向勝利路支行的帳戶裡匯入
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
2012年3月,公司收到對帳單後發現,帳戶下的9,972,100元存款被人非法轉出,餘額僅剩
28,000餘元。此後,佳人遞公司將煙台銀行勝利路支行告上法院,要求其返還本金1,000萬
元。經山東省煙台市中級法院審理,確認是前勝利路支行行長劉維寧等人將錢擅自轉走。
據報導,劉維寧是利用支行為上述公司辦理開戶手續、製作預留印鑑之機,指使他人為公
司私設了帳戶密碼,轉出錢款後用於償還高利貸及自用。2014年4月,劉維寧被以合同詐騙
、職務侵占,及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等罪判處無期徒刑。
日前,北京朝陽區法院判煙台銀行勝利路支行返還佳人遞公司本金9,972,400元,並支付
相應利息損失。法院認為,佳人遞公司與煙台銀行勝利路支行之間存在真實有效的儲蓄存
款合同關係,劉維寧非法挪用佳人遞公司存款,係煙台銀行勝利路支行內部管理等問題造
成,並不能免除銀行對外向佳人遞公司給付存款的義務。
不過,煙台銀行勝利路支行對於銀行內部人員挪用客戶資金、擅自轉出存款的事實,均表
示認可,但拒絕承擔責任,理由是佳人遞公司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其真實目的是高
息把錢借給他人,從中收取高額利息,並將風險轉嫁給銀行,應認定無效。
銀行認為,佳人遞公司與王學波、王志風兄妹及劉維寧三方存在惡意串通。王學波介紹佳
人遞公司將錢款存入銀行後,由劉維寧將錢款貸給王學波放高利貸。正因為錢款被存入銀
行,有了銀行信用的擔保,佳人遞公司才放縱王氏兄妹用該筆錢款放貸。
據報導,煙台銀行下屬的支行,劉維寧不止犯下這一起案件,他還於2012年犯下非法出具
4.3億金融票的大案。據知情人士透露,劉維寧所取走的承兌匯票進行帳外經營,不排除
用於放高利貸和投資房地產。「溫州一帶發生了高利貸崩盤危機,導致眾多老闆跑路,讓
劉維寧損失慘重,窟窿越來越大,劉輾轉騰挪也補不上。」知情人士說。
心得:太離譜了,錢存在銀行也會被盜,6月才爆發山東一間信用社行員盜用20多名
存戶的存款,難怪很多人說錢放中國非常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