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弟在銀行版淺水許久,也在其中學了非常多,但還是有些疑問想了解,再請版
上神人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1. 常常聽到存同行,在電文上的53及54,但一直不太真正了解存同行的意思,是指兩家
銀行互相在對方銀行有設帳的意思嗎?
例如:假設台銀跟PTT BANK互為存同,意思是台銀在PTT BANK裡有台銀的帳戶嗎?那這個
帳戶的錢是否就不能生利息,只能用來調度資金用?那這個帳戶的名字會叫做[台灣銀行]
嗎?
帳號會有什麼特殊之處嗎還是跟一般帳戶差不多呢?
那一個銀行是否只能在另一家銀行設一個帳戶?
2.接下來想了解走存同的真正流程,假如台銀跟PTT BANK互為存同,今天有一筆錢要從台
銀匯出,走PTT BANK到其他銀行,那資金的調度的意思是否是指PTT BANK能直接從台銀在
PTT BANK開設的帳號中直接扣錢?請問這個動作是所謂「授權扣帳」嗎?常常聽到這個詞
但一直不知道是誰授權誰扣帳.... 以這個例子來說,主詞是否為台銀,授權PTT BANK扣
帳?
3. 當71欄出現 OUR 的時候,解款行能向匯款行收取費用,那請問這筆費用是匯款行要再
另外收到MT 191之後跟匯款人收取的意思嗎?
4. 那當解款行收到來自匯款行的OUR 費用的時候,是收到哪一個類型的電文?是否又要
再走一次當初錢進來的路線?此筆OUR費用也算匯入款是嘛?那申報性質是否該填194(金
融服務收入)呢?(因為在194的說明欄看到有"手續費"三字,一直不太懂是哪裡的手續費)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且雜,再拜託版上神人們幫小弟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