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帶17本存摺太可疑? 男大生竟遭3警留置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12-10 08:14:16
帶17本存摺太可疑? 男大生竟遭3警留置盤查
建立時間:2018/12/10 00:00
北市一名黃姓男大學生今年6月在羅斯福路一家7-11超商提款機領錢,遭一名蔡姓便衣警
察攔查,因為警察發現黃男身上帶著17本存摺,懷疑他是詐騙車手,要求出示證件和存摺
,但黃男自認沒犯罪拒絕配合,直到便衣呼叫另2名警員到場,黃男被迫留在超商半小時
接受盤查,他事後怒告3警違法搜索等罪。但台北地檢署認為,警員見黃男異常攜帶過多
存摺,合理懷疑涉及不法而盤查,即便最後查無犯罪事實,仍不構成違法搜索,因此將3
警不起訴。
《蘋果》循線找到黃男,他受訪時不滿地指出,當天帶著包括自己、母親和女友的17本存
摺,是因為家人住在中南部鄉下,交通不便,補登存摺不易,而羅斯福路三段那一帶有許
多銀行,他才把存摺帶到那邊補登存摺。
黃男指控,當時他在超商提款機領完錢,就在用餐區整理書包,突然被一名自稱是警察的
男子要求出示身分證和存摺,還大聲嚷嚷說他是詐騙車手,他以為對方是「金光黨」,而
向超商店員求救,男子卻掏出一張破爛的證件說是警察服務證,他不相信,對方才用無線
電呼叫穿著制服的警察到場。
「他們把我圍在超商的角落,要求我必須要把存摺交出來,不讓我走」,黃男說他被攔下
後無法離開,只好把存摺交出來讓警察一一拍照,大概僵持了30分鐘,「過程中我一度想
走出去超商求援,也有大吼大叫說警察不可以這樣子,非常大聲的提出抗議,也要求他們
依照《刑事訴訟法》記錄我的異議,但他們直接拒絕,說沒有義務這樣做。」
黃男怒批:「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這些警察卻直接侵害《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也沒有
依《刑事訴訟法》作為,他們破壞了法律,又以他們要維護正義這個理由,來當他們違法
的藉口。」黃男還說,最後他揚言要開直播,警察才說搜完了,然後離開,事後他憤而聘
請律師,控告3名警員違法搜索、強制罪、誹謗等罪。
蔡姓警員應訊辯稱,他在超商內看到黃男拿著十多本存摺領錢,以一般常理而言,很少人
會一次帶著這麼多存摺,才會懷疑黃男是詐騙集團車手,因而要求查驗身分和存摺帳戶是
否為警示帳戶,希望黃男配合調查,最後由黃男自己拿出存摺讓他們查證。
蔡員並稱,黃男宣稱部分存摺是女友的,警方第一時間無法查證是否屬實,才會花比較多
時間調查,但並沒有違法搜索。當時前來支援的林姓警員則稱,因為存摺太多本,要透過
在派出所的同事一一輸入帳戶查證是否有問題,才會花比較多時間,已經請黃男多擔待,
最後查證沒問題,就讓黃男離開。
檢方調查後認為,警員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可針對「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
罪之虞者」查驗身分,而對身攜17本存摺對黃男盤查身分,是依法執行職務,且無證據顯
示警方使用強暴脅迫的行為,逼迫黃男交出存摺,何況黃男宣稱部分存摺是女友的,但戶
役政系統並無登載雙方關係,才會花比較多時間查證,即便最後證實黃男並非詐騙集團成
員,也不能因此認定警員涉違法搜索或強制罪。
另外,檢方勘驗超商內的監視器畫面後認為,蔡員雖然沒穿制服,但有出示證件表明警員
身分,且蔡員只是向黃男表明要查驗身分的理由,對話並沒有特別大聲而刻意讓其他顧客
聽到,因此認定蔡員也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但黃男的委任律師翁國彥表示,警察雖稱依《警察職權行使法》中有「合理懷疑犯罪嫌疑
」可盤查黃男,但黃男身上只有一張提款卡,即便有17本存摺,但存摺多並非一般詐騙集
團車手領取贓款的手法,連北市警局的宣傳廣告,也說車手身上會有多張「提款卡」,沒
說是存摺,實際上也不會有車手拿存摺去領錢,可見警察的盤查已涉違法。
再者,警察盤查身分後既然黃男並非通緝犯、現行犯,就應該讓黃男離開,且3名警察沒
有搜索票、拘票,卻還繼續要求留滯黃男查驗存摺,根本於法無據,也不屬於同意搜索,
因為黃男是被迫要求拿出存摺,否則警察就不讓他離開,「這叫強迫搜索或是被同意搜索
」,因此已對檢方的不起訴結果提起再議。(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10/1480093/
其實員警如想查看,就先拿出身分證,然後再解說用途,就OK了,這位學生太固執了。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12-10 08:15:00
現在詐騙集團車手太多,員警這樣做是合理的
作者: g666666o (魚)   2018-12-10 08:21:00
17本真的很不正常,警察會查不意外
作者: samok (☺☺☺☺☺☺☺☺☺☺☺)   2018-12-10 08:37:00
如果是我一定在法庭上拿存摺搧條子 就跟有的超商店員一樣好人不抓去抓壞人 把自己的存摺全部帶在身上是能幹嘛
作者: daniem1314 (原野放肆)   2018-12-10 08:48:00
如果這種事不抓,那會錯過更多壞事的
作者: miniuser (=.=)   2018-12-10 09:00:00
用存摺在超商領錢? 超商新業務?
作者: lijenc (呼嚕呼嚕)   2018-12-10 09:04:00
到底要怎樣用存摺在提款機領錢?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12-10 09:10:00
他是在超商整理存摺被便衣員警看到的
作者: andrewkuo   2018-12-10 09:10:00
我只看過存摺存錢的,台中商銀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8-12-10 09:11:00
台灣警察好可憐..好好的說都還要被告不知道哪個國家的警察會容忍嫌疑人這樣大吼大叫
作者: samok (☺☺☺☺☺☺☺☺☺☺☺)   2018-12-10 09:14:00
沒搜索票 拘票 拿出的證件還是破破爛爛的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8-12-10 09:15:00
很多銀行可以臨櫃拿存摺用密碼領錢
作者: samok (☺☺☺☺☺☺☺☺☺☺☺)   2018-12-10 09:16:00
所以引用上面的推文 到底要怎樣用存摺在提款機領錢
作者: cityport (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18-12-10 09:20:00
另外..整件事跟刑事訴訟法的關係在哪?話說羅斯福路上有哪間學店呀
作者: samok (☺☺☺☺☺☺☺☺☺☺☺)   2018-12-10 09:28:00
剛剛進去看了新聞 那間7-11是在012古亭隔壁
作者: MooonRiver (像永不癒合的固執傷痕)   2018-12-10 09:45:00
會懷疑是應該的吧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8-12-10 10:04:00
黃男傻傻的 沒義務被留在超商 若警察動手受傷這件事根本沒這麼容易了結這版的版友 拿出10本存摺應該很容易 哪天帶10本存摺出門然後被警察看到這樣對待還能講出這些話來嗎?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12-10 10:17:00
配合搜查不是人民義務嗎? 不然酒駕都拒測就好啦耗半小時是因為不配合吧…自找d
作者: lefin1018 (lefin)   2018-12-10 10:22:00
配合搜查什麼時候是義務了!!
作者: samok (☺☺☺☺☺☺☺☺☺☺☺)   2018-12-10 10:23:00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就說了酒駕是事先指定的地點 要盤查當然可以你要指定7-11當指定地點? 可以 但你有嗎
作者: smallshow3 (小礸)   2018-12-10 10:29:00
法條看清楚,還限地點咧…扯。槍戰要不要限地點帶一堆"別人的存摺" 本來就很可疑
作者: IbakaBlock (甲甲真是有夠噁心)   2018-12-10 10:46:00
盤查身分絕對沒問題啦,警察職權行使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現在重點在搜索,無搜索票未經當事人同意即施行搜索當然違法,但現在警察都很聰明都知道要讓你自己講同意搜索,如果當事人有自己同意搜索那當然也沒問題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2-10 10:55:00
帶安全帽去領錢,也會被盤查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10 10:55:00
說真的帶17本中南部的存摺在台北羅斯福路超商出沒,這個比半夜小女孩帶著量子力學課本在路上走來得可疑,因為小女孩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2-10 10:56:00
你不給他搜索,他也會威脅你,帶你回去警局,一般人不想浪費時間,就會給他搜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10 10:57:00
可能只是幫身為教授的爸爸暫時拿著,爸爸在旁邊店家買東西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8-12-10 10:58:00
還好啦,上次要領個90k,因為跨行一次只能20k,所以分5次領,結果巡邏員警經過就跑過來問了一堆..........
作者: Celestine   2018-12-10 11:27:00
我有時刷簿子會帶著十本啊 可是都我自己的 拿出身分證對照一下也不會怎樣
作者: Alphaz (@@)   2018-12-10 11:31:00
真的蠻可疑的....
作者: tengobo (潶痞)   2018-12-10 12:13:00
17本存摺真的很可疑。不過一堆人腦補存摺領錢也怪…存摺是不能幹嘛,但身上真的只有存摺?不要只拿結果來嘴好嗎?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8-12-10 12:16:00
《刑事訴訟法》記錄我的異議,但他們直接拒絕→守法警察
作者: kyleJ (資工人)   2018-12-10 12:23:00
上面有人說存摺不能領錢幹嘛盤查,這就跟以前有家長說自己小孩只是無照駕駛而已幹嘛追一樣,沒追下來盤查之前誰知道是不是只有存摺or只是無照而已?怕有人跳針說我的例子一個有交通違規,一個毫無問題,補充一下我的例子要表達的同46樓,有些人看了結果才來嘴警察幹嘛,就好像有人看了推理小說結局再回過頭重看說主角好笨一樣
作者: kcl0801 (kcl)   2018-12-10 12:48:00
車手一般不會臨櫃提款好嗎 跟自投羅網有87%像....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12-10 12:51:00
車手也會拿存簿、印章到農會銀行臨櫃取款的無知真可怕https://i.imgur.com/8fhoSRH.jpg
作者: c80352 (諳語)   2018-12-10 13:26:00
警察只要有合理懷疑之緣由就可以盤查啊,哪裡會太過份?
作者: aiyowaya (我叫 小 王 子)   2018-12-10 13:32:00
反正是台新的機器 國泰的機器 警察就要知道為什麼了
作者: tenghui (私たちは春の中で)   2018-12-10 14:17:00
權力跟義務認知不對等的最佳示範 枉為公民
作者: ultradev (QQ)   2018-12-10 14:35:00
如果這新聞是警察真的盤查到這人有問題(例如存摺來源不明),那還會有人批評警察嗎?
作者: XDXDDDD (XDXDDDD)   2018-12-10 14:40:00
他帶的是自己+母親+女友的存摺 自己跟母親 可以由身分證證明 只有女友是別人吧 嚴格來說不算可疑 (?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18-12-10 14:45:00
善盡職責被檢討 難怪公家機關的官僚風氣只會每況愈下多做多錯 少做少錯 不如不做 反正薪水照領 被騙活該
作者: PttAmy (Am)   2018-12-10 15:07:00
某樓好厲害,沒盤查前,警察就有他心通,知道17本存摺是自己母親跟女友的存摺,並不可疑XD.同意樓上所說,警察以後管這麼多幹嘛,反正被騙的人是自己笨,損失的錢又不是警察的,弄到被告,何必呢
作者: david220 (努力)   2018-12-10 15:39:00
拒絕異議就已經輸了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8-12-10 15:55:00
檢方通常跟警為同一陣線 所以大部分警察都這做#1210國際人權日
作者: mopigou (mopi)   2018-12-10 16:40:00
三樓真是標準酸民,為酸而酸,盤查不就是要抓壞人
作者: samok (☺☺☺☺☺☺☺☺☺☺☺)   2018-12-10 17:11:00
嘿 沒錯 我不會讓這種事情發生 因為我根本不會讓他盤查我們活在朝鮮台北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8-12-10 17:15:00
警方不是有密錄器嗎?調出來看一下,另外17本存摺與詐騙的關係是?我最早去玩提款機遊戲也是一樣,好幾個警察衝進來然後說要關切,檢查一下提款卡與身分證就好了,過程還是繼領一百,我時間也寶貴,大約全程五分鐘左右
作者: samok (☺☺☺☺☺☺☺☺☺☺☺)   2018-12-10 17:19:00
但其實警察要是沒說你哪裡可疑 "檢查一下"其實就是違法的啊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8-12-10 17:19:00
我倒希望我在玩提款機時,旁邊能有制服員警巡邏呢
作者: yuenru (有挑戰很好呀)   2018-12-10 17:36:00
全家人17本應該也不是不可能,照常理,存摺要加印章才能領錢,盤查有點......過當?
作者: ajang (A彰)   2018-12-10 17:45:00
乖乖配合就好了,愈抗拒警方當然愈懷疑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18-12-10 17:55:00
我常常帶安全帽領錢,安全帽還有攝影機,改天要把抓走了
作者: gn0331 (0331love you)   2018-12-10 18:00:00
看完推文又是一個臺人只要權力不享義務的典型,治安要好又不願意給司法警察有較大的權力去盤查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8-12-10 18:17:00
要有權利 必先修法 沒修前警察很多都違法盤查
作者: TFG2014 (Y)   2018-12-10 19:42:00
看到有17本摺合理懷疑有17張卡很正常吧,沒詢問之前誰知道存摺是誰的?一堆被騙或賣帳戶的人頭戶,可不就是存摺印章卡片都給詐騙集團,等被害人匯錢到帳馬上領走
作者: ljh792 (水晶)   2018-12-10 20:02:00
7本我都覺得可疑了 17本不查你查誰?
作者: unordnung (unordnung)   2018-12-10 20:29:00
沒辦法嘛 公民課都被拿去上國文課 難怪會有奇葩推文
作者: htsh20232 (How To Study Hard)   2018-12-10 22:11:00
警察不能查,被騙了才來哭
作者: lessonone (Zaki)   2018-12-10 22:32:00
17本很可疑沒錯啊,而且只是滯留在公眾場所的超商,又不是被帶去警局拘留
作者: Garnettsf (Chaordic)   2018-12-10 22:33:00
台灣警察 不EY
作者: IanLi (IanLi)   2018-12-10 23:38:00
一堆自以為,好好說就沒事了硬要搞出事來。
作者: kenny719 (Kenny)   2018-12-11 00:20:00
沒被帶走是因為當事人懂點法律 不然早就被帶走了
作者: opaz (opaz)   2018-12-11 00:28:00
一般人哪會有17本存摺帶在手上啊 支持警察
作者: wtfconk (mean)   2018-12-11 01:08:00
存摺是能幹嘛?拿存摺到ATM領錢?還合理咧,警察不要整天該勤務過重卻整天只會把一堆人力擺在這種好欺負的地方…當然那個什麼雨什麼沙的或許會贊同浪費警力累死他們啦www常常也會找一天把十幾二十本存摺帶著繞一圈銀行密集區補摺兼換摺,豈不超級嫌疑重大?更何況幫人換摺現在連證件印章都不用了,順道處理也是家常便飯,不然像渣打這類整個大台北縮到沒剩幾間,誰有辦法在上班時間常常自己跑呀?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12-11 02:43:00
17本存摺有啥可疑??? 我媽背包裡有全家4口存摺共20本銀行版隨便一個板友開戶都超過5間,會質疑這點實在可笑哪天鴿子老婆也帶全家存摺辦事,也會被這樣盤查啦如果是公司會計,帶公司、老闆、自己好幾銀行存摺辦事鴿子為了業績也會跟蒼蠅一樣黏著不放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12-11 05:10:00
自由心證的範圍太寬,跟主管裁量拳有87%像
作者: Lincoln (林肯)   2018-12-11 05:19:00
有些鴿子的態度就是把你當嫌犯的態度才會引起別人反感
作者: Amewakahiko (天若日子)   2018-12-11 07:32:00
警察會造成他人反感 主要是他媽的攤販亂擺 佔用騎樓營業等等擾民的事 就算檢舉了只是勸導或開單卻不依法責令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 反而盤查一些軟的良民處處刁難得很起勁。如果警察對這些妨害市容的垃圾,能有抓17本存摺這樣的主動認真程度的一半就好了
作者: everest (艾弗勒斯)   2018-12-11 09:56:00
車手不會拿存摺領錢好嗎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11 10:59:00
上面推文有用存摺領錢的新聞網址
作者: kyleJ (資工人)   2018-12-11 13:14:00
還是一堆覺得自己聰明的鄉民表現什麼叫作事後諸葛,為什麼有人會覺得警察看到17本存摺的時候就該知道他只有存摺沒有印章和提款卡了?X戰警看太多?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12-11 14:02:00
警察電腦查存摺帳號,能看得出身上有沒有帶提款卡跟印章???要搜印章跟提款卡,怎麼不檢查肛門有沒有塞毒品,不是更徹底?讓我想到老電影第一滴血,主角藍波長得像流浪漢,被警察刁難的情節
作者: kyleJ (資工人)   2018-12-11 15:20:00
那些滑坡又無限上綱的推文真誇張,還能詐欺講到運毒去,不然請樓上說說要可疑到什麼程度警察才能盤查?
作者: wz70403 (路倫)   2018-12-11 15:24:00
哈哈一堆法盲一直在秀下限,講的好像只要警察爽就可以盤查你,反正不管怎樣都是合理懷疑嘛啾咪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12-11 15:33:00
滑坡?只看到存摺聯想到有印章提款卡盜領可能,最不滑坡???我笑了XD
作者: kyleJ (資工人)   2018-12-11 15:33:00
「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檢察官覺得合理,但的確不保証檢察官是對的。樓上自認能辨是非也不是法盲而嘲笑他人,這麼優秀怎麼不去協助苦主再起訴甚至去告檢察官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12-11 15:36:00
重點是檢察官是認為警察沒用暴力脅迫吧,如果直接搜身就很難講沒踩線男大生自己掏出存摺,不是警察直接搜包包,重點在這自願配合,沒叫律師來,神仙也難救合理盤查到出示證件就結束了,男大生自願配合拿出存摺,檢察官能有什麼意見?
作者: kyleJ (資工人)   2018-12-11 15:56:00
今天大家推文討論合理的範圍在哪裡,有人突然扯到檢查肛門當然好笑。若今天17本都同一個戶名被刁難我也覺得警察不合理,但17本有各種戶名,其中一個還是女友的,從戶政資料上誰看的出是不是女友?不過某樓你放心,如果你走在路上突然被警察要求搜索肛門還被迫自願同意,我絕對也為你叫不平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12-11 15:58:00
樓上還是搞不清楚新聞重點,可悲重點是男大生自願配合,打這麼多字你還是想硬拗合法盤查可以帶回警局請男大生出示證件,但也僅此而已新聞中沒有涉及到警方搜索,所以沒有違法搜索問題,董媽?
作者: IrishGift (小彩虹)   2018-12-11 20:24:00
若帶2人份也都3家銀行+郵局的很容易集滿17本阿...覺得執法過當
作者: BNF (下象棋直接加我)   2018-12-11 22:07:00
17本有啥可疑,家族大小投資抽新股都不止,少見多怪!人民有財產自由,啥叫合理懷疑?我還懷疑每個男的都攜帶犯罪"公"具勒!難道要脫下來搜索嗎?看到持有存摺要盤查,那看到持有現鈔也要盤查嗎?哪裡錯了嗎?就算存摺是隔壁老王,對面小三的,後面街阿狗的,又犯法了嗎?去翻翻哪條法有持有多本存摺視同犯罪嫌疑?鴿:你長得一付壞人樣我合理懷疑要盤查你!宅:哪部?我有明星臉?
作者: bitlife (BIT一生)   2018-12-12 16:30:00
很可惜,可不可疑不是由各位認定
作者: cute320518 (cute320518)   2018-12-12 16:33:00
作者: pig6033666 (im4x)   2018-12-12 20:21:00
白痴黃男那個BNF該不會就是新聞主角?
作者: shelley0522   2018-12-13 06:23:00
以前住比較荒涼的地方的確會進市區一趟刷所有的本子
作者: sggs (請到consumer爬文)   2018-12-13 07:59:00
真正有違法是盤查後警察拒絕記錄異議,直接違法了
作者: BNF (下象棋直接加我)   2018-12-13 11:33:00
我不是新聞主角只是想瞭解持有哪些東西是違禁品.
作者: sthermit ( )   2018-12-14 15:42:00
以後車手只要拒絕,警察就不能盤查,帶其他人的存摺正常
作者: Noemen (Lee桌學)   2018-12-15 20:20:00
一堆白痴 17本在超商 當然可疑 這樣還不能查 難怪犯罪國家
作者: Linares (TaeyeonSone)   2018-12-16 18:11:00
居然有人說17本不可疑真的笑死,現在一堆人存摺都沒在刷的,有人帶5本我就會心裡OS了,還有人說他媽帶20本的,跟現金不放銀行鎖家裡保險櫃有87趴像,老人思維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8-12-21 23:35:00
我隨身攜帶我的幾十張信用卡,會不會被條子説我很可疑17本存摺中他自己跟他媽媽就不知道佔了幾本了,請問帶自己的多本存摺是可疑在哪又不是多本不同名字的,還拍照是怎樣,要是我就直接拒絕,憑什麼拍我存摺
作者: abcccbbs (保險經紀人業務副理)   2018-12-24 11:25:00
誰會帶17本在身上 肯定有問題 抓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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