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支還需要背書?

作者: Paws (苔哥)   2018-12-29 20:02:42
今天打去在銀行當經理的朋友說
1. 台支開出來就是錢已經確定在裡面
2. 漏蓋機會超低因為要過很多手
3. 「理論上」一定可以領,因為如果不能領的話銀行問題會很大,這票不能在外面亂跑
4. 跳號的部分沒有問題,因為10-50 50-100 100-500 500以上是不同本
大家有什麼看法?
※ 引述《Esh ()》之銘言:
: 最近看了某知名影片,關於跳樓的
: 裡面有一個部份讓我有些疑惑
: 三張由銀行簽出的台支
: 結果因為漏蓋章導致有爭議
: 於是某立委跟當鋪員工表示「她可以在上面簽名背書」
: 我想問的是台支本身不就視同現金?
: 需要有對應的金額被銀行抵押,銀行才願意簽發台支
: 如果是已經有抵押現金保障,又何必要背書?
: 我這個理解有沒有問題?
作者: asxc530530 (風中一條蟲)   2018-12-29 20:17:00
現在不是不開台支給客戶了嗎
作者: Paws (苔哥)   2018-12-29 20:21:00
這是在討論原PO的珠寶案,當時還有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12-29 21:32:00
台支發票日103年,不開台支給客戶是今年107年開始國泰世華也指出,經手台支的行員在2014年只開過3張台支新人出奇奇怪怪的包,也算是銀行的靈異現象
作者: justin85 (Justin)   2018-12-30 00:41:00
那為什麼主管章可以帶出銀行到當舖補蓋呢
作者: liontall2004 (羽星風痕)   2018-12-30 09:29:00
開台支會經過很多手???
作者: a80104 (小蛋)   2018-12-30 09:50:00
你知道的太多了
作者: chihchingho (野原)   2018-12-30 16:08:00
去看判決書,台支在本案根本不重要
作者: Reichenau (RRR)   2018-12-31 08:46:00
問一下不行???滿滿洗看判決書這部分弄清楚不可以嗎
作者: chorang (夏天就是要去海邊)   2018-12-31 09:17:00
在我的認知中,等同為現金的是"本行支票",是以銀行為發票人的支票,你想問的應該是台支,是以"台灣銀行"為付款人的支票,這兩種都是很安全的票,一張是要先有錢才可以辦,一張是影響到銀行信譽的票,不太可能隨便開玩笑另外台支開出來,也不一定會有錢,本行支票才是哦不懂的是,銀行收到這兩種支票,是否都可以主張要件不足而拒付,這就不確定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18-12-31 11:30:00
銀行是發票人,拒付等於跳票退票三張就拒往銀行當然有義務去補章示之票據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付款之金融業者應填具退票理由單辦理退票:... (七)發票人簽章不符。支票存款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票據交換所應通報為拒絕來戶,其拒絕往來期間為三年: (三)支票存款戶簽發支票或以金融業者為擔當付款人的本票,於一年內,因「發票人簽章不全、不符」理由退票未經申請清償註記達三張者。所以銀行漏章,客戶是站得住腳的台支漏章剛好三張XD
作者: joecychang (big ear)   2018-12-31 23:57:00
臺支也是有錢在裡面,發票人是銀行,購買臺支必須先繳錢給銀行,最後由銀行開立在台灣銀行的賬戶付款。臺支背書還是必要,在偽造的臺支情況下,背書者對接手者仍負償還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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