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午安
小弟於1228收到星禧數位帳戶審核通知
要開始解任務
目前有個任務有點疑問
任務之一 消費回饋不手軟
活動注意事項如下
使用星展信用卡消費
使用任一星展信用卡刷卡達單月新增消費金額達新臺幣3,888元(含)以上(限星展信用
卡正卡持卡人參加,正附卡合併計算)。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適用對象為星展數位帳戶之持有人,且為星展信用卡正卡持卡人,且於活動期
間使用任一星展信用卡刷卡,單月刷卡消費達新臺幣3,888元(含)以上(正附卡合併計
算),單月定義以日曆月為準(舉例:2019/01/01~2019/01/31)。
2. 本活動之新增消費金額僅限於一般消費而不包含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逾期手
續費、預借現金金額(包括分期預借現金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ATM提領現金、賭場兌
換籌碼)及其手續費及利息、分期付款專案(包括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分期輕鬆購、帳單
輕鬆分、來電輕鬆分等分期付款等分期付款專案)之每月應攤還本金及其手續費及利息、
餘額代償、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營業稅、牌照稅
等)、汽機車燃料費、監理規費資費、裁決所違規罰款繳款、中華電信各項電信資費、水
/電/瓦斯(天然氣) 等公用事業費用、學雜費、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包括但不
限於醫院醫療費、醫指付APP)、e政府服務平台繳款(包括但不限於學雜費、政府機關規
費等)、其他一般信用卡相關各項手續費用、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
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等)等。
3. 符合本活動之一般消費金額須於2019/04/08前請款入帳者方列入計算,若有付款失
效、退貨、取消交易或授權未完成、簽帳爭議或活動期間開始前之消費有刷退重刷之情事
,該筆交易金額將不予計入。
4. 回饋當下數位存款帳戶須未關戶,且其星展信用卡須為有效卡,如有停卡、掛失卡超
過三個月未完成補發新卡手續、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本行得取
消獲贈資格。
我在1215左右使用星展信用卡於奇摩購物購買商品大概6000元選擇分6期零利率
但是剛剛打給客服
他說這樣12月當月只能算其中一期1000的消費??
所以當月未滿3888
和我個人"新增消費"的理解定義不太一樣
所以想上來詢問大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