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篇的重點一直圍繞在 "手續費" 有沒有公告上面。
如果以原OP在文中提到,卡片用了10多年,想要申辦簽帳金融卡的例子,
先來看一下 VISA 金融卡的收費標準:
https://www.tbb.com.tw/web/guest/visa-1
在收費標準表格下方註四有提到:
非經本行證明卡片須補、換發係因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所致者,不得收取之。
這句讀起來,一般消費者若認為"預設不收",人為疏失損卡才要收,是正常的吧?
況且普通卡改簽帳金融卡,大部分都認定成新申辦,
若要收費,應該也要標註 "首次以一般金融卡申辦者,仍須收取補卡手續費"之類的字樣
另外關於貢獻度的定義,請參照台企銀的財富管理標準:
https://tinyurl.com/y22pdhqs
200萬的標準,有包括存款的部位,自己都把存款納入標準了,
又跟客人說存款不是貢獻,那存戶難道就不被 "激怒" 嗎?
雖然我知道存款對銀行真的不是貢獻,但一般存戶沒有考慮那麼多的
銀行認為不賺錢的部分,是可排除在財管標準之外的,許多銀行都有這麼做,但台企沒有